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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 引新聞

喝醉遭網友硬上!女子清晨醒來 浴室發現內褲「全是血」



(記者張芸瑄/桃園報導)一名男子阿良(化名)因涉嫌性侵女網友小芳(化名),近日遭桃園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案發時間為今年5月9日晚間,兩人先在林口用餐,隨後小芳應邀前往阿良位於桃園龜山的住處續攤飲酒,未料卻在酒後意識模糊之際遭對方性侵。


法院審理指出,小芳當晚曾明確表示拒絕,並試圖以手推擋,但仍遭阿良以手指及生殖器多次侵害。根據判決書記載,小芳酒後僅有片段印象,醒來時發現已在對方床上,內褲遭脫下後被強行侵犯。她雖嘗試推開對方身體,卻仍遭二度性侵,甚至在對方抬腿壓制下再度失守。事後,小芳跑進浴室,發現內褲上沾滿血跡。



喝醉遭網友硬上!女子清晨醒來 浴室發現內褲「全是血」


示意圖/擷取自 freepik


她趁阿良熟睡時逃離現場,並立即聯繫朋友求助,隨後前往台北市敦南派出所報案,並到仁愛醫院驗傷。驗傷報告顯示,其處女膜有撕裂傷與出血,檢體中也驗出與阿良DNA一致的樣本。


儘管阿良全盤否認,辯稱性行為是雙方合意,法院仍綜合被害人多次供述、驗傷報告、現場採證及證人說法後,認定小芳陳述一致且情緒真摯,無誣陷動機,判定犯行成立。法院強調,小芳雖曾對阿良有好感,但明確表示不願在未建立關係前發生性行為,阿良卻趁酒後情勢強行侵犯,行為已觸法。


判決也指出,社會上對於性侵被害人反應仍存有刻板印象,例如未當場反抗、冷靜離開現場等,不應作為判斷合意與否的依據。法院最終認定,阿良利用被害人酒後失去意識的狀態,違背其意願實施性行為,構成《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強制性交罪。


此外,法院考量阿良至今未坦承犯行,亦未獲得小芳諒解或賠償,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也請求從重量刑,最終判處阿良有期徒刑4年,以資懲戒。


《引新聞》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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