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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 報新聞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初審通過 葛如鈞:打造企業投資與青年參與雙贏局面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初審通過 葛如鈞:打造企業投資與青年參與雙贏局面
立法委員葛如鈞研究室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昨(25)日完成《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由國民黨教育及文化委員召委員葛如鈞主持會議,在充分討論下順利將草案送出委員會。葛如鈞強調,這次修法對臺灣產業發展具關鍵意義,未來可以引更多民間企業參與,不但可以帶動全民運動風氣,更有助於職業體育產業的長期發展。


葛如鈞指出,這次修法有四個重點

第一,透過修正第8條,明確推動運動科技應用,鼓勵運用數位技術、人工智慧(AI)與資訊科技,強化訓練分析、運動數據管理與服務流程優化,全面提升運動服務品質與產業競爭力,與國際科技趨勢接軌;

第二,增修第13條,建立運動產業投資誘因與融資管道,提供惠措施引導、鼓勵民間基金投入,國家發展基金應提供一定比例投資運動產業;

第三,依第26條修正,企業捐贈辦理經主管機關認可、促進全民運動發展的賽事活動,可獲得租稅優惠,有效鼓勵企業參與運動推廣;

第四,修正第26條之2,企業對職業或業餘運動賽事的捐贈,抵稅幅度從150%調高到175%,同時到民國120年都可以享有租稅優惠,提供穩定且具預期性的稅務誘因。

簡單來說,就是讓想投入運動產業的企業,能夠看見誘因、得到支持,甚至有信心把資金放進來。葛如鈞委員表示,這次修法不僅是對民間釋出正面訊號,更是為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預作制度與資源上的暖身準備,讓我國體育政策在法制與行政架構上同步提升。


葛如鈞認為,發展運動產業,不只是為了經濟數字,更是為了全民健康、國際形象與青年世代的機會,透過加強運動產業的發展,才是真正團結國家力量的展現。此次修法,就是要讓制度先行,資源到位,為年輕人打造可投入、可發展的未來產業,為國家鋪設長期發展的健康基礎。這不是單一政策的落實,而是團結國家力量、引領未來方向的具體行動。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初審通過 葛如鈞:打造企業投資與青年參與雙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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