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人半獸的鐵牛/夏俊山
夏俊山
《水滸》中,李逵是沂州沂水縣百丈村人。如果安守本分,他應該是個農民。李逵力氣大,長得黑,名“鐵牛”,倒也“人如其名”。不過,牛還有一大特點:勤於耕地,默默奉獻。宋代李綱贊牛:“耕犁千畝實千箱,力盡筋疲誰複傷?但得眾生皆得飽,不辭羸病臥殘陽。”李逵卻沒有耕牛的這些特點,他綽號黑旋風,是令人畏懼的“天殺星”。
一
“詩文隨世運, 無日不趨新。”(清代趙翼語)在大講“造反有理”的特殊時期。筆者讀過不少讚賞李逵的文章。例如《梁山農民軍中的革命派代表人物——李逵》(見《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75年第5期)《這股黑旋風刮得好——試論李逵的英雄形象》(見《湖南師範大學社會科學學報》 1975年4期 )游國恩等主編的《中國文學史》對李逵更是充分肯定:“他是一團仇恨和反抗的烈火,是一股掃蕩腐朽、黑暗勢力的旋風”;“徹底、堅定的革命精神,使李逵成為招安的堅決反對者”……
今天,我們要掃黑除惡,建設和諧社會,不妨換個角度看李逵,筆者覺得李逵不值得讚頌。梁山泊山寨大聚義 ,李逵排第二十二位,是梁山第五位步軍頭領,是個四肢發達,頭腦簡單,半人半獸的角色。
《水滸》第三十八回,李逵出場時,戴宗向宋江介紹說,“這個是小弟身邊牢裡一個小牢子,姓李,名逵,祖貫是沂州沂水縣百丈村人氏。本身有一個異名,喚做黑旋風李逵。他鄉中都叫他李鐵牛。因為打死了人,逃走出來,雖遇赦宥,流落在此江州,不曾還鄉。為他酒性不好,多人懼他。能使兩把板斧,及會拳棍,現今在此牢裡勾當。”從這段介紹看,李逵在家鄉喝酒、殺人。這段文字之後,《水滸傳》還寫到李逵說謊、好賭、耍賴、行兇。從他的這些品性看,當年在百丈村打死人,應該不是路見不平的懲惡之舉,也不是因個人冤情,像林沖一樣踏上反抗之途。如果是,施耐庵是不會丟棄這一刻畫好漢的絕好題材的,最起碼也寫幾句李逵殺人的原因,為李逵的形象添上光彩的幾筆。李逵打死人,從他的品性看,很可能是賭錢、喝酒、耍賴,一言不合,粗暴出手——這種的品行和性格的人,今天仍然有,不過,當屬於掃黑除惡重點關注的對象。
在“成分論”盛行的時代,李逵是吃了上頓沒下頓的人,無疑屬於“貧農”,其“堅定的革命精神”長期被人稱道,可是,分析一下他的“革命目的”,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阿Q的“革命”。魯迅筆下的阿Q,其革命目的是“我要什麼有什麼,歡喜誰就是誰”,“秀才娘子的一張寧式床先搬到土穀祠,此外便擺了錢家的桌椅,——或者也就用趙家的罷。自己是不動手的了,叫小D來搬,要搬得快,搬得不快打嘴巴。”看看《水滸傳》中李逵的表現吧。李逵活剮了黃文炳後稱“吃我割得快活”,屠了扈三娘一家老幼後說“吃我殺得快活”,他殺人竟僅僅是為了快活!
此外,李逵回家接老母,固然符合中國傳統的孝道,他的孝心值得我們肯定。李逵對哥哥也能不忘同胞之情,遇到回家的哥哥李達時,他勸李達“同上山去快活”。他有一段最富有“革命精神”的表述:“便造反,怕怎地?晁蓋哥哥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做了小皇帝,……殺去東京,奪了鳥位,在那裡快活,卻不好?”(第四十一回)。可見,說李逵是“農民軍中的革命派代表人物”顯然是拔高了。李逵追求的目標很簡單,就是要“快活”。讓老母快活,讓哥哥快活,讓自己快活,李逵就是一個不務正業,懶得種地,嗜賭、嗜酒,追求快活的俗人,既不能代表是真正的的農民,也不能代表有崇高目的的革命者。
跟很多普通人一樣,李逵也有做官的欲望,想過一把“官癮”。機會來了,李逵還真的做了一回縣官。《水滸》第七十四回“燕青智撲擎天柱 李逵壽張喬坐衙”就寫了李逵過“官癮”的趣事:“當時李逵徑去知縣椅子上坐了,口中叫道:‘著兩個出來說話,不來時便放火。‘廊下房內眾人商量,只得著幾個出去答應……公吏人等商量了一回,只得著兩個牢子,裝做廝打的來告狀。縣門外百姓都放來看。兩個跪在廳前,這個告道:‘相公可憐見,他打了小人。’那個告:‘他罵了小人,我才打他。’李逵道:‘那個是吃打的?’原告道:‘小人是吃打的。’又問道:‘那個是打了他的?’被告道:‘他先罵了,小人是打他來。’李逵道:‘這個打了人的是好漢,先放了他去。這個不長進的,怎地吃人打了?與我枷號在衙門前示眾。’”李逵斷案,如此荒唐,這種人真的當了官,豈不是百姓的災難?
當然,話說回來,李逵,嗜賭好酒,不務正業,圖快活,有暴力傾向,不失為性情中 “人”,但是,他吃人肉就近於“獸”了。
二
梁山108將中,喜歡殺人吃的有好幾個,例如,清風山上的頭領燕順、王英和鄭天壽,他們喜歡吃是用人的心肝做成的醒酒酸辣湯。《水滸》第三十二回:“當下三個頭領坐下,王矮虎便道:“孩兒們,正好做醒酒湯。快動手,取下這牛子心肝來,造三分醒酒酸辣湯來。”只見一個小嘍羅掇一大銅盆水來,放在宋江面前;又一個小嘍羅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著一把剜心尖刀。那個掇水的小嘍羅,便把雙手潑起水來,澆那宋江心窩裡。原來但凡人心,都是熱血裹著,把這冷水潑散了熱血,取出心肝來時,便脆了好吃。”
殺人吃都吃出經驗來了,可見被他們吃掉的人數量不少。李逵吃人,也許沒有燕順、王英和鄭天壽經驗豐富,但是比他們更殘忍。燕順、王英、鄭天壽是讓“孩兒們”下手殺人,自己並不動手。李逵不一樣,自己操刀,而且不直接把人殺死,趁人還活著,就割下人肉烤著吃。例如《水滸》第四十一回,李逵活剮黃文炳,“把尖刀先從腿上割起,揀好的,就當面炭火上炙來下灑。割一塊,炙一塊,無片時,割了黃文炳,李逵方才把刀割開胸膛,取出心肝,把來與眾頭領做醒酒湯”。第四十三回,李鬼連同妻子被李逵所殺。李逵去鍋裡看時,三升米飯早熟了,只沒菜蔬下飯,便自笑道:“好癡漢,放著好肉在面前,卻不會吃。”拔出腰刀,便去李鬼腿上割下兩塊肉來,把些水洗淨了,灶裡抓些炭火來便燒。一邊燒,一面吃。把人肉烤著吃,是吃出了經驗,還是個人喜好?不得而知就不作評論,想評論的是:割下人肉,甚至割活人的肉烤著吃,這不是正常人的行為,這是“獸行”!
李逵的獸性還表現在殺害無辜的兒童。《水滸》第五十一回,盂蘭盆節夜晚,朱仝帶著滄州知府四歲的兒子到河邊放河燈。結果小東家不見了,“朱仝看了,又問:‘小衙內正在何處?’李逵道:‘被我把些麻藥在口裡,直陀出城來。如今睡在林子裡。你自請去看。’朱仝乘著月色明朗,逕搶入林子裡尋時,只見小衙內倒在地上。朱仝便把手去扶時,只見頭劈做兩半個,已死在那裡。”
將一個“方年四歲,生得端嚴美貌”的孩子,“頭劈做兩半個”,稍有一點人性,恐怕也下不了手,李逵卻幹的很輕鬆,沒有絲毫負罪感,這同樣是“獸行”。
三
梁山108將,殺過人的不算少,但李逵殺人與眾頭領不同,他殺人有時不分青紅皂白,近乎癲狂。例如,《水滸》四十回,江州劫法場時,李逵非常勇猛,“這黑大漢直殺到江邊來,身上血濺滿身,兀自在江邊殺人。百姓撞著的,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裡去。晁蓋便挺樸刀叫道:‘不幹百姓事,休只管傷人!’那漢那裡來聽叫喚,一斧一個,排頭兒砍將去。” 李逵把宋江從劊子手刀下搶下,這是出於江湖道義,但見人就殺,排頭兒砍將去,連晁蓋都不能制止,這已經是癲狂。
《水滸》五十回,三打祝家莊,梁山大勝,扈家莊的扈成把祝彪綁了起來,準備把他送給宋江等梁山好漢處置。遇見李逵,李逵二話不說,直接砍了祝彪,接著他舉起雙斧朝扈成砍來。扈成上馬就跑,撿了一條命。扈老太公及一家老小接下來竟被李逵屠戮殆盡,扈家莊也被放一把火燒光了。李逵殺祝彪,尚可理解,扈成綁了祝彪是為梁山立了功,李逵只圖殺得痛快,竟然將扈家莊屠戮殆盡,這更是癲狂。
《水滸》第七十三回“黑旋風喬捉鬼,梁山泊雙獻頭”:投宿的李逵打扮怪異,狄太公以為是異人,請他捉鬼。李逵發現是狄太公的女兒偷情,於是把狄太公的女兒“揪倒床邊,一斧砍下頭來。把兩個頭拴做一處,再提婆娘屍首,和漢子身屍相並。李逵道:‘吃得飽,正沒消食處。’就解下上半截衣裳,拿起雙斧,看著兩個死屍,一上一下,恰似發擂的亂剁了一陣。李逵笑道:‘眼見這兩個不得活了。’插起大斧,提著人頭,大叫出廳前來。‘兩個鬼我都捉了。’撇下人頭,滿莊裡人都吃一驚。” 狄太公請李逵捉鬼,並非請李逵殺人。殺了人也就罷了,還要把屍體“發擂的亂剁了一陣”,不是癲狂的殺人魔大概不會如此。
總之,筆者覺得李逵四肢發達,性格暴烈,頭腦簡單、 膽大敢殺,是農民中染上惡習不願種田的懶漢,是混跡社會半人半獸半癲狂的莽漢。把這種人追捧成“英雄”, 追捧成“革命派的代表”,這樣的時代是不正常的。這種人多了,社會就會危機四伏,不可能和諧發展,走向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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