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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 | 台灣好報

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通過 中央相關子法儘速完備保障農民權益

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通過 中央相關子法儘速完備保障農民權益

【記者 劉春生/雲林 報導】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國土3階)於113年11月29日經國土計畫審議會通過,並於(31)日報內政部審查。縣長張麗善於雲縣府召開記者會,向縣民說明劃設成果,期望中央支持,並重申爭取農業權的決心,呼籲中央儘速完備相關子法以保障農民權益。

城鄉處長林長造表示,此次分區圖經111年公開展覽、20場公聽會、20場說明會及13次審議會修正,符合地方需求。此次草案考量農地條件與未來發展需求,新增4大劃設原則:1、依「不符優良農業生產環境原則」,調整農業第1類(農1)為第2類(農2);2、依「市鎮計畫範圍內鄉村區原則」,調整農業第4類(農4)為城鄉第2類之1(城2-1);3、依「都市計畫範圍內農業區原則」,調整農業第5類(農5)為城鄉第1類(城1);4、配合產業需求,新增城鄉第2類之3(城2-3)。

經調整後,農業第1類(農1)減少約46,546公頃,第2類(農2)增加約46,030公頃;農業第4類(農4)減少約1,159公頃,城鄉第2類之1(城2-1)增加約1,135公頃;農業第5類(農5)減少約1,192公頃,城鄉第1類(城1)增加約1,193公頃;新增城鄉第2類之3(城2-3)約470公頃,共增加城鄉發展用地約2,747公頃,提供未來發展所需的居住與產業用地,提升雲林縣整體生活與產業環境。

張縣長強調,國土計畫應追求「永續發展與糧食安全」及「土地開發效率與轉型正義」。雲林作為農業大縣,致力完善農業支持系統,希望中央重視地方需求,支持此次分區圖內容。她重申糧食安全是全民責任,感謝立委協助將農業權納入國土計畫法,目前已2讀,期望儘速3讀通過,並要求中央規劃保障農民權益的細部措施。

張縣長同時呼籲中央加速推動尚未完成的7部國土計畫法子法,特別是土地使用管制中的容積率與建蔽率規範,避免影響農民權益。她強調特別犧牲需有特別補償,農業權補償是關鍵,希望透過合理機制平均分擔糧食安全責任,如政策補貼或財政收入移轉,提升農地生產效率,保障農民收益,實現中央、地方與人民3方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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