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9 | 台灣好報

滿75歲駕駛記得要體檢換駕照

【記者 王雯玲/高雄 報導】高齡駕駛管理制度已於106年7月1日正式實施,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之2:「自中華民國106年7月1日起,新領或未逾75歲駕駛人已領有之普通駕駛執照有效期間至年滿75歲止,其後應每滿3年換發1次」,如有開車或騎車需求之高齡駕駛人,請於75歲生日前一個月起依規定完成體格檢查及認知功能測驗後辦理換照,並請於完成換照前不要冒險開車或騎車上路。
高雄市區監理所提醒,隨年紀增長身體逐漸變化,倘若體格、體能變化致無法安全駕駛車輛,或是已完全無用車需求者,則應繳回駕駛執照,改採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由家人協助接送,以確保行的安全。(圖/記者王雯玲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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