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稅新制上路 三大族群報稅前須留意

【記者 彭姿穎/台北 報導】報稅季來臨,民眾須特別留意「豪宅稅」新制上路。財政部近期調整舊制高價住宅的課稅標準,除維持原有總價門檻外,首度將「成交單坪價格」納入認定條件。信義房屋代書林祐民提醒,此新制適用於未納入房地合一稅、且無購屋成本證明的舊屋交易,將對早年購屋、近期售屋的民眾產生影響,尤其屋齡高、已退休的自住型屋主應提前試算稅額,避免稅負壓力。他並點出三大需特別留意的族群。
林祐民指出,新制適用對象為104年12月31日以前購得房屋者,申報時若無法核實原始取得成本,須改採財政部公告標準課稅。常見情況如購屋合約遺失,實價登錄尚未實施時期,無法取得參考成交資訊者,只能依公告價格估算所得。若房屋成交總價或單價超過門檻,將被視為高價住宅,並以「成交總價 × 房地比 × 20%獲利率」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納入綜合所得課稅。
舉例而言,板橋一戶30坪老屋,總價2280萬元、單坪76萬元,雖未達新北市總價4000萬門檻,但超過75萬單價門檻,仍將被列為高價住宅。若房地比為30%、公告獲利率20%,其財產交易所得為136.8萬元,遠高於舊制估算的35.2萬元,稅額可能差距數十萬元。
不過林祐民也提醒,是否需負擔高額稅金,仍與房屋持有年限與房地比有關。屋齡越久、折舊越大、土地公告現值越高,房地比通常越低,即使被列為高價住宅,實際課稅金額差異未必顯著。例如上述老屋若房地比僅12%,計算所得僅約54.72萬元,稅負影響較小。
針對此次調整,林祐民特別點名三大族群留意:
一、雙北地區低樓層公寓與小坪數捷運宅。雖台北市單價超過120萬元的物件並不普遍,但部分一樓公寓或小坪數捷運宅因地段佳、總價低、單價高,容易觸及門檻。若為十多年前低價購入,一旦近期出售,獲利空間大,稅負差距明顯。
二、新竹竹北早期購屋族。近年竹北房價大漲,許多當年單價十多萬元購得的物件,如今每坪行情動輒逾50萬元,輕易突破高價住宅門檻,出售時應留意稅金差異。
三、104年底前購屋且近期出售的屋主。這類民眾在無法提出原始成本證明的情況下,售價若超過財政部公告門檻,將按新制公告方式課稅。林祐民提醒,售屋前應諮詢專業人員試算稅額,降低誤判成本而產生預期外的負擔。
針對具自住需求的屋主,林祐民建議,可利用《所得稅法》中的「重購退稅」與「重購扣抵」機制減輕稅負。只要出售房屋設籍並為自住用途,售後若另購新屋,且建物價格高於原屋,即可依規定申請抵稅或退稅。
至於能否透過調整車位價格方式節稅?林祐民坦言,若車位價格遠高於市價行情,國稅局可能認定有規避稅負的嫌疑。他提醒,查稅人員經驗豐富,切勿以明顯偏離行情的方式操作,恐將遭要求補稅甚至產生法律風險。提醒退休長輩、無其他所得來源的自住型屋主,可尋求專業房仲或代書協助試算,合理規劃節稅,以免因稅制誤解而承擔過高稅金。(照片:信義房屋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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