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機洩密案輕懲難服眾:當軍紀成空,國安誰來守護? ~二十年後,空軍依然在同一個坑裡翻車/陳少澤

陳少澤(社會時事評論員)
空軍松山指揮部專機隊林姓上尉飛行官,日前違規拍攝總統賴清德專機(見圖)任務與警衛機的飛行序列,並上傳至非公務群組。此舉已構成洩密,嚴重威脅國家元首與國軍官兵安全。然而,據報導懲處竟只是「檢束」,其輕描淡寫令人難以置信。
根據空軍司令部調查結果,林姓飛官違反「攜帶未奉核手機」及「拍攝一般公務資訊上傳至非公務群組」等規定,依《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予以懲處,並按行政程序完成懲令發布。而依《陸海空軍懲罰法》規定,「檢束」是要求違規者於例假、休假或放假日留營自我反省,性質上屬於相對輕微的紀律處分。然而,懲處內容並未檢討行為,是否已構成洩漏國家機密,甚至觸犯《國家機密保護法》或《刑法》間諜罪相關規定。這種「以低規範處高風險」的做法,本身就是制度漏洞。
畢竟,此事件涉及國家最高層級維安的洩密行為,倘若輕描淡寫地給予輕懲,免不了向全體官兵傳達一個危險訊息:只要有「上面的人」關說,再嚴重的國安漏洞也能輕易過關?這對軍紀造成的傷害,遠比一份任務序列的外流更具毀滅性。
軍隊的基石在於公正的紀律。當違紀者得以被「輕放」,紀律便不再是官兵的共同信仰,而是高層選擇性執行的工具。俗話說「上樑不正,下樑歪」,高層袒護的懲處態度,只會讓基層難以自我要求,長此以往,部隊的戰力與信任將徹底崩潰。
事實上,空軍並非首次面臨這類爭議。距今約20年(2006年),曾發生「老鷹送青蛙」事件。當時 F-16 戰機飛行官,在執行前總統陳水扁返國的專機護航任務中,違規拍攝飛行中與總統專機同框的畫面。照片後來經飛行官的女性友人上傳網路,並以「老鷹送青蛙」為標題曝光,引發社會譁然。該事件當年同樣凸顯出飛行軍官的安全意識與保密觀念不足,以及任務紀律被個人行為凌駕的問題。今天的專機洩密案,本質上與當年的問題如出一轍,只是媒介從相片衍變為即時的數位傳輸,而風險卻更高、更快。
此案並非單一個人的品格缺陷,而是制度執行的集體考驗。空軍固然可在事後加強宣導、檢查手機、落實保密督檢,但這些都僅是「補破網」的措施。真正的防線在於從源頭建立零容忍、一視同仁的態度,並確保懲處與違規的危害對等,讓每個人都知道:再高的職務、再好的背景,面對軍紀與國安原則時都沒有特權。
養成教育同樣需要深刻反思。培養一位飛行軍官的所費不貲,因此他們不只是專業技術人員,更是軍隊價值的代言人。可當一名軍官將個人網路人氣、流量、風評置於國家安全之前,問題已經不只是行為失格,而是價值觀偏離。忠貞、誠實、責任、榮譽、國家,這些字眼若只留在牆上的標語,卻無法內化到官兵心中,再嚴密的規範也只是紙老虎。
空軍的未來,不只取決於戰機性能與裝備數量,更取決於它是否有一套真正公平、嚴謹且無死角的紀律制度。否則,再高超的飛行技術,也掩蓋不了軍紀崩塌的危機。
【法律責任分析】
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7條,洩漏密等機密,情節重大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洩密行為涉及幫助外國或敵對勢力,依《刑法》第109條至第113條,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即使不涉敵對勢力,僅構成《刑法》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仍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相較之下,本案僅以《國軍資通安全獎懲規定》處理,等同放棄更高層級的法律評估與追訴,這正是引發外界質疑的核心所在。(照片翻攝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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