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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 台灣好報

未提《台北和約》,AIT在保留什麼空間?/魯云湘

未提《台北和約》,AIT在保留什麼空間?/魯云湘

魯云湘(戰略智庫研究員)

美國在台協會(AIT)近日指出,二戰後的《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與《舊金山和約》均未決定台灣最終地位,並批評中國大陸利用這些文件重塑歷史,以強化對台壓力。這番談話再度引發「台灣地位未定論」的爭議。然而,鮮少被注意的是,AIT刻意不提1952年由中華民國與日本簽署的《台北和約》。這份文件的缺席,正是美國戰略模糊的另一層面。

《台北和約》簽於《舊金山和約》後,同年四月由日本與中華民國締結。條約承認日本放棄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但未明言主權歸屬。台灣社會長期對此各有解讀:有人視之為中華民國接收台灣的法律依據,也有人認為條文刻意保留模糊。然而,這畢竟是當時國與國之間的正式條約,無法否認其存在。

依國際法,條約理應遵守。《維也納條約法公約》(1969年)明定「條約必須遵守」原則。既然《台北和約》是有效條約,美國若要完整呈現戰後文件,本應一併提及。AIT的沉默顯示問題不僅是法律,而更是政治現實。

首先是主體合法性的變化。1952年簽署時,中華民國仍代表中國,條約性質毋庸置疑。但1971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聯合國席位,日本在1972年與中華民國斷交,官方立場是「日華和約已失效」。美國若重提該條約,可能被解讀為承認中華民國對台灣主權,與既定「一中政策」相衝突。

其次是條文設計的曖昧。《台北和約》承接《舊金山和約》,僅載明「日本放棄」,卻未寫明「歸屬」。美方因此始終與之保持距離,避免落入「承認台灣主權屬於R.O.C」的法律陷阱。

美國對台海的戰略模糊,通常被理解為「不明言台灣屬中國,也不支持台灣獨立」。但事實上,美國還在操作另一層模糊:國際法與政治現實之間的模糊。AIT這次選擇引用部分文件,駁斥北京的論述,同時刻意略過《台北和約》,避免自我綁縛。這種選擇性引用,正是精算之舉。

同時,不提《台北和約》也維持了美日同盟的一致性。日本官方長期立場是「放棄主權,不評論台灣歸屬」,並淡化該條約效力。若公開強調,反而會與東京立場分歧,影響對中政策協調。

AIT的迴避,對不同對象產生微妙效果。對國際輿論而言,「未定論」提供一個話語基礎,使台灣問題不再被視為中國內政;對台灣社會而言,勢必出現批評美國不承認中華民國主權,或是認為至少阻止北京又壟斷敘事。至於北京,則可能加大在聯合國與多邊場合的遊說,以鞏固「台灣屬中國」的論述。

從法理角度,條約應當遵守;但在國際政治的現實裡,條約效力往往受制於主體合法性與外交承認。AIT不提《台北和約》,不是遺漏,而是刻意的選擇。這既是戰略模糊的具體展現,也是美國在平衡「一中政策」與「支持台灣」之間的微妙操作。對台灣而言,看懂這種「刻意省略」背後的戰略意涵,才是真正理解大國棋局的關鍵。(圖片翻攝國史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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