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詐騙橫行 銀行取款寬嚴不一惹民怨╱羅登廉

羅登廉(作家、文藝評論家)
取自己的錢要說明用途,甚至要聯絡家屬佐證,還要等警察來核實。這樣的經驗讓不少銀行儲戶感到困惑。日前,大陸山東東營律師週筱贇取款被盤問報警的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揭開了各地銀行大額取款門檻不一的現狀。
一邊是銀行人員感嘆詐騙太多的無奈,一邊是儲戶對權利受限的不滿。這場圍繞著提款的“博弈”,折射出法律邊界、產業責任、民生需求與社會治理的多重考量。
從法律層面來看,存取款的自由與監管的邊界一直需要動態平衡。 2022年版管理辦法曾試圖明確5萬元的登記門檻,卻因爭議暫緩實施。 2025年的徵求意見稿取消此硬性要求,並非放鬆監管,而是轉向更精準的風險防控。但基層執行中,有的銀行將核查門檻降到1 萬元,追問流水細節甚至強制報到。
這與反詐中心所說「無固定標準」的表述有矛盾。刑法的基本原則是無罪推定,銀行不能默認儲戶都是潛在嫌疑人,進而讓其自證清白。合理的監管應是防範風險而非限制正常交易,過度查核不僅侵犯隱私權,也違反了金融服務的基本法理。
而銀行夾在監理要求與儲戶需求之間,也是處境兩難。電信詐騙高發,老人被騙案例頻傳,讓基層網點不得不提高警覺。東營的銀行要掃碼報備,平頂山的網點需反詐中心登記,這些措施背後是減少民眾損失的初衷。但「取款嚴,存款寬」的差異,同一銀行不同區域的規則不一,暴露出執行中的「粗放」。有的網點要求包紅包需出示結婚照片,看似細緻,實則超出了合理核查範圍。新規要求金融機構精進管理,意味著銀行應用科技手段辨識異常交易,而非單純以金額劃線,把防控壓力轉嫁給一般儲戶。防範詐騙的責任無法全部壓在提款環節,更應建立在全鏈條的風險預警機制上。
對儲戶而言,存款自願、提領自由是基本權利。取自己辛苦積蓄的錢財,卻要反覆解釋,甚至面臨變相阻礙,難免心生抵觸。有人為了給朋友包紅包提款,有人為了日常消費取現,這些合理需求不該被過度檢視。儲戶理解反詐的重要性,但也期待被尊重、被信任。當浙江紹興的網點無須報備,安徽樅陽5萬元才需登記時,這些較寬鬆的做法,既沒影響反詐,也保障了效率。儲戶需要的不是層層加碼的盤問,而是透明可預期的規則,以及被當作正常公民而非潛在風險的對待。
從社會層面看,取款門檻的亂象,本質是治理精準度與民生需求的錯置。反詐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但不能以犧牲民眾便利為代價。新規強調基於風險的反洗錢理念,就是要避免反洗錢資源與風險背離。各地執行標準不一,既讓銀行無所適從,也讓儲戶難以適應。理想的治理模式,應是銀行用精準監測取代普遍盤問,監理機關明確統一的執行邊界,公安與金融機構建立高效率連動機制。這樣既能守住反詐防線,又能保障經濟活動順暢,讓社會在安全與便利之間找到平衡。
筆者認為,銀行提款合理核查應堅守「合規不越界、便利不打折」原則,5萬元及以下小額取款僅核實身份與人臉識別,異常情形僅作反詐提醒不阻撓辦理;對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應簡化流程、降低操作門檻,重點做好反詐提醒且需經同意,方可聯絡家屬;對短期內頻繁取現、資金來源表述矛盾等可疑交易,依規定進行人工分析併報送報告,核查過程控制在合理時長,全程不突破法律底線、不增加儲戶不必要負擔。
提款的門檻高低,丈量著民生服務的溫度。反詐的初心值得肯定, 但治理的方式需要優化。當銀行不再依賴簡單粗暴的金額劃線,當儲戶的合理需求得到充分尊重,當監管規則清晰統一,這場圍繞取款的「博弈」才能變成多方共贏的局面。真正有效的社會治理,從來不是製造更多門檻,而是在防範風險的同時,讓人們的生活更順暢,更安心。(照片翻攝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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