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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 台灣好報

戰後法理之爭:北京的敘事策略與東亞地緣政治/魯云湘

戰後法理之爭:北京的敘事策略與東亞地緣政治/魯云湘

魯云湘(亞太安全與戰略研究人員)

摘要

二戰後的國際法文件中,存在大量未決、模糊或過時的條約語句,如《波茲坦公告》與《舊金山和約》的法理留白。這些文本原本是歷史的過渡產物,卻在地緣政治競逐下,重新被啟用為大國塑造敘事、爭奪國際法解釋權的核心工具。

本文三篇分別分析日本戰後地位、臺灣地位以及琉球主權的法理爭議,指出北京正透過「文本再詮釋」重塑戰後秩序的合法性邏輯:在日本問題上,藉網路輿論與歷史迷思延伸戰勝國敘事;在臺灣問題上,透過戰時宣言與主權繼承論建構「戰後未竟安排」;在琉球問題上,則利用《舊金山和約》第 3 條的語意留白作為反制日本涉臺政策的外交槓桿。

北京的策略並非真正啟動國際法上的領土再議,而是從話語層面提升日本與美國在區域部署上的政治成本,使臺灣、日本與琉球的戰後定位成為競逐影響力的新前線。其核心意圖,是藉重述二戰文本,使自身在東亞的敘事地位與美日同盟形成相對平衡。

然而,國際法實務中已有穩固共識:日本主權由《舊金山和約》確認;臺灣主權雖未指定受領國,但由有效統治理論維繫現狀;琉球儘管存在文本模糊,自 1972 年返還以降已獲國際社會一致承認。因此,北京的操作更接近政治宣傳,而非國際法上的可行主張。

綜觀三方互動,北京以「法理留白」塑造敘事,日本以「既成實務」維持主權框架,美國則以「刻意模糊」保留第一島鏈的軍事彈性;多重敘事交織,使臺海與琉球成為戰後秩序的核心爭奪點。理解這些法理與政治交錯,是評估東亞局勢的關鍵基礎。

基於上述脈絡,本系列從日本、臺灣與琉球三個支點展開,呈現北京如何運用二戰文本的留白,逐步構築其國際法敘事:

系列一|日本
《〈波茲坦公告〉與日本戰後法律地位:同盟國駐軍權誤解的成因與國際法分析》

聚焦《波茲坦公告》的法律性質,釐清「分區佔領」與「戰勝國駐軍權」的歷史誤讀,並回到《舊金山和約》所確立的戰後主權框架。
戰勝國的權力並非永恆,戰後秩序早已透過條約重塑,而非停滯在 1945 年。

連結:https://newstaiwan.net/2025/11/24/382321/

系列二|臺灣
《臺灣地位的歷史迷霧:二戰遺留與美中臺話語權博弈》

從開羅、波茲坦與舊金山三大文本,分析「主權未明、政治實控、戰略模糊」三者交織下的美中臺敘事競逐。
當強權追求自身利益,究竟能犧牲其他政權到何種程度?這是戰後文件背後最值得深思的現實。

連結:https://newstaiwan.net/2025/11/25/382695/

系列三|琉球
《法理留白與大國博弈:北京重述「琉球地位未定」的戰略邏輯》

檢視琉球主權處理中的語意留白,並分析北京如何將之轉化為回應日本涉臺政策的敘事槓桿。
琉球地位未定論並非主張沖繩不屬日本,而是多方敘事在一段模糊條文上的再詮釋。

連結:https://newstaiwan.net/2025/11/26/383047/

透過這三個切面,可以更完整地理解:東亞今日的政治裂縫,並非源於新的爭端,而是戰後法理框架中那些尚未被填補的空白再次被啟動。

補充:
關於 大東諸島 為何未放入《系列三》主文

大東諸島(北大東、南大東與沖大東)同樣屬於《舊金山和約》第 3 條施政權範圍,其主權並未在條約中明確界定,確實是琉球地位論述中另一個典型的「文本留白」。然而,基於系列三聚焦於北京在「涉臺政策」脈絡下的敘事操作,而非全面性的領土史分區,因此正文未特別展開大東諸島的討論。

儘管如此,大東諸島的法律位置,介於戰後施政安排與既成主權實務之間,正反映琉球議題的複雜性,也突顯北京在敘事策略上,可運用的延伸空間。此補述旨在補足全貌,讓讀者更清楚理解琉球地位之所以能被「重新啟動」,並非源自新爭端,而是條約留下的多層次模糊所致。(照片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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