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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 今日新聞

康芮颱風來襲 勞動局點這兩行業風險高

康芮颱風來襲 勞動局點這兩行業風險高
台北市勞動局提醒,康芮颱風來勢洶洶,若宣布停班課,勞工因而未出勤時,雇主宜不扣發工資。(圖/NOWnews攝影中心)

[NOWnews今日新聞] 康芮颱風強度漸增、來勢洶洶,氣象署預估將對台灣造成劇烈影響。台北市政府勞動局今(30)日呼籲全市各事業單位及營造工地立即採取全面防颱措施,保障工作者安全,預防可能災害。此外,勞動局長高寶華也提醒,颱風期間外送服務和新聞記者兩領域的勞動風險最高,雇主應評估作業風險、提供必要安全防護。

北市勞動局長高寶華強調,外送服務業颱風風險高,雇主應在颱風期間重新評估外送作業風險,考慮淹水、強風、大雨、道路受損等情況,並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於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外送平台業者應即時通知外送員停止工作,有違反規定依「臺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第12條,可處最高10萬元罰鍰。

此外,高寶華也提及新聞記者同樣屬於颱風期間高風險勞工,呼籲媒體業者針對記者的危險情境進行評估,提供相應的專業安全訓練,確保新聞採訪的人員和裝備的安全。

高寶華指出,雖然目前勞動法令並無颱風假規定,但依「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當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的工作地、居住地或上下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宣布停止上班,或者因天然災害阻塞交通等情況,勞工因而未出勤時,雇主宜不扣發工資,亦不可為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可強迫勞工補上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當雇主要求勞工在颱風天出勤時,雇主除當日工資照給外,建議加給勞工工資作為獎勵,並提供交通工具、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協助,保障勞工能安全上下班。如颱風假當天適逢勞工的「休息日」,雇主須依《勞基法》第24條規定,延長工時在2小時以內,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1/3以上;工時超過2小時,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1又2/3以上之加成,發給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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