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首劃風場違法 航港局:尊重判決

今(1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判決,以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撤銷彰化風場航道關於禁航及強制報到限制。(圖/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交通部在110年4月26日公告彰化風場航道處分,為維護漁權,201位漁民提起訴願,今(15)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判決,以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撤銷彰化風場航道關於禁航及強制報到限制。對此,航港局則表示尊重判決。
交通部在110年4月26日公告彰化風場航道處分,該公告於6個月後正式實施,其附件《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內容包含「漁船不得於彰化風場航道之北向巷道、南向巷道及分隔區進行漁業行為」、「漁船應由東、西側緩衝區、彰化外海近岸航行區通行,並儘量避免進入南北向巷道及分隔區。」及「所有穿越及航行彰化風場航道之船舶應向彰化VTS報到」等禁漁、禁航及強制報到等規定,違反者將處以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
為維護漁權,我國201位漁民陸續委任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協助提起訴願。112年1月16日行政院訴願決定,認定禁漁規定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撤銷該部分規定。漁民針對禁航、強制報到等規定續提行政訴訟。交通部雖於114年3月17日主動廢止彰化風場航道,但定6個月後才失效,且亦未同時公告新的彰化風場航道航行規範,漁民無法確知新的規範是否又會侵害漁民權利,因此,漁民仍繼續訴訟。
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做出判決,以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撤銷彰化風場航道關於禁航及強制報到之限制。環境永續中心解釋,等於漁民對於彰化風場航道的所有主張包含撤銷禁漁、禁航及強制報到,都被訴願機關及法院接受了。
彰化漁民黃超群表示,漁民只是要求一個生存權。這麼多的開發案,海上的漁民始終是被犧牲的一群,不是反對國家建設,不是不願意配合,「但要給我們漁民生路。風場要做,航道也要開,還不准我們進出作業,這就剝奪了我們的漁權和生存權」。
航港局則回應,尊重該判決,航港局已於112年1月12日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於做成訴願決定,部分撤銷彰化風場航道航行指南禁止漁業行為,並請交通部另為適法之處理時,即邀請經濟部、農業部及相關地區漁會組成航道航行安全小組會議,經多次會議研商獲有共識,依據海上避碰規則國際公約規定之責任與義務修正航行指南,將禁止漁業行為、禁止漁船於航道航行及穿越航道前須向船舶交通服務中心報到等規範修正,預計114年9月17日前發布。
相關新聞
沒被撕票!鹿小愛「遭竊半年」終於找到了 新分身執勤中
小船、遊艇未裝AIS擬開罰 航港局全額補助4609艘船
長榮航空機上Wi-Fi升級 會員全艙等限時免費「無限網頁瀏覽」
最新生活新聞
-
-
【手護健康,乳你同行】 台灣乳房身心關懷協會與建平里攜手打造乳癌防線
(7 小時前) -
澳洲黃金海岸市蒞訪台南 市長黃偉哲贈市鑰紀念逾四十載黃金情誼
(7 小時前) -
花蓮榮服處拜會企業 開拓退除役官兵就業管道
(8 小時前) -
雲林榮服處×慈濟×仁美基金會攜手送傷殘榮民愛心電動輪椅
(8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