殯葬管理新制7/1上路!將更保障消費者權益

殯葬管理新制明定,私立公墓或納骨塔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契約一切費用,應包含有12%以上的管理費,同時將現行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與管理費「兩制合一」。(圖/民政局提供)
[NOWnews今日新聞] 殯葬管理條例新制將在今(114)年7月1日施行!內政部表示,新制明定私立公墓或納骨塔業者向消費者收取的契約一切費用,應包含有12%以上的管理費,同時將現行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與管理費「兩制合一」,強化私立公墓納骨塔安全保障與災後修護資源運用,並訂有一定的查核程序,使管理費的運用更符合殯葬設施永續經營的目標,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說明,總統已在112年12月27日公布「殯葬管理條例」修正條文,行政院也核定自今年7月1日施行,新制上路後,業者應將收取管理費的65%存入在金融機構開設的「日常支出」專戶,作為設施平日安全、整潔維護與內部行政的支出,其餘35%存入另外開設的「急難支出」專戶,作為設施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或業者破產、廢弛管理時的緊急因應資金,取代原本的2%殯葬設施經營管理基金;同時要求業者應將設施內建築物投保火災保險及地震保險,使設施安全更多一層保障,另外透過會計簽證與政府查核機制,嚴格落實管理費專款專用,讓現行私立公墓、納骨塔管理費專戶支出範圍具體明確,提升管理費透明度並有助於設施永續經營。

內政部指出,配合這次殯葬管理條例的修正,已分別在今年5月20日修正發布「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及「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費專戶管理辦法」,並在6月4日修正發布「骨灰(骸)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3部配套子法,其中規定業者向消費者依契約收取的一切費用,無論是一次收取或分期收取,每次收費管理費都應至少佔12%,而且契約不再採用「永久使用權」,而是改為「非定期使用權」,即使用至設施自然老舊、無法修復為止;另外,如果消費者購買塔位有指定固定位置,則「視為已使用」,日後將不得任意終止契約並要求退費。
內政部強調,臺灣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殯葬議題漸受各界重視,殯葬管理條例新法施行,可確保設施持續運作不中斷,保障納骨設施使用人及家屬的合法權益,同時促進殯葬產業健康經營;為使新制順利推動,宗教及禮制司已分別在5月13日、16日及21日針對業者及地方政府,在北、中、南區各辦理1場說明會,也彙整常見問題製作QA問答集與懶人包,民眾可到「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查詢,未來會持續檢討制度,強化公共監理功能,讓殯葬管理朝向專業化與永續化邁進。
相關新聞
3大凶星發威!台灣出大事 命理師示警:災禍擋不住、殯葬業走旺
台中殯葬修法挨批 議員:高門檻恐圖利少數業者
原住民改漢名1次為限?內政部曝最新修法新制 這2狀況無次數限制
最新生活新聞
-
宜蘭國際綠色影展8/2盛大開幕 用影像與行動串聯環境永續
(46 分鐘前) -
雙颱夾殺不用怕!范斯高今晚靠近台灣 北部連3日需防雨彈
(2 小時前) -
雲嘉南年度最大徵才活動 7/26成大登場釋出近3000職缺
(2 小時前) -
黃怡凱榮任中華金門公共事務協進會理事長 陳福海贈賀匾
(2 小時前) -
屏東縣07/24 今日白天 晴午後短暫雷陣雨 溫度: 26 ~ 33 降雨機率: 50% (07/24 05:00發布)
(2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