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制詐團氣焰 打詐面臨3痛點難克服

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警方查獲不法集團每月平均約2336人、查扣不法所得約10.06億、攔阻受騙金額則是12.58億。圖為刑事局破獲偵破黑幫「太陽聯盟」共組假投資詐欺集團。(圖/翻攝刑事局臉書)
[NOWnews今日新聞] 政府為了貫徹打詐決心,2024年7月立法院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刑事訴訟法》特殊強制處分專章(科技偵查法制化)與《洗錢防制法》修正案,也就是俗稱的「打詐新四法」,旨在提高刑責、賦予執法機關更多調取通訊資料的權利。然而打詐再有成效,仍有3痛點短期內難以克服。
《NOWNEWS今日新聞》統計打詐儀表板,去(2024)年8月至今(2025)年6月,民眾受騙案件數與財損金額,發現受理數與財損,從去年8月的2.1萬件、138.2億,下降到今年2月的1萬件、60.8億。不過3月起受理數與財損又增加至1.6萬件、70.9億,且逐步走升,顯見詐騙集團不斷因應政府打詐力道而改變其犯案手法。

打詐成效方面,去年8月至今年6月,警方查獲不法集團每月平均約2336人、查扣不法所得約10.06億、攔阻受騙金額則是12.58億。前刑事局預防科科長林書立分析,跟去年比較,詐騙集團變得比較不容易拿到錢,所以他們會更努力騙。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副教授王伯頎認為,案件數雖有下降,但部分單一案件的詐騙金額反而更高,像是今年2月台北市萬華婦人遭騙近9千萬,社會大眾仍會感到詐騙猖獗。
痛點1:詐欺車手判刑太輕CP值高 逾9成關不到3年
詐騙集團的氣焰不容易壓制,恐怕與法院判刑過輕有關。警政署統計,2025年1至4月,逮捕3.9萬名詐欺嫌犯當中,車手占32.68%;而1367名12到17歲嫌犯,6成4都去當車手。儘管《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中,詐欺利益達1億以上者,最重處12年有期徒刑,得併科3億元以下罰金。但詐騙產業鏈中,最下游且為數眾多的車手,量刑都不高。

法務部資料顯示,2017年到2021年,涉犯電信詐欺恐嚇被判有罪者當中,判拘役占20.5%、6月以下占4成、1到3年徒刑為34%,也就是說,詐欺犯超過9成免關3年都能出獄。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戴旻諺曾在起訴書中披露,實務判決中,法官僅對詐騙集團成員處最低法定刑再加2至4月刑度,如加重詐欺罪為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法院常只判1年2月至1年6月,而非中間刑度4年,毫無嚇阻作用。林書立則形容,警方打詐是跟「影子打架」,因為車手遭逮後刑責很輕,這種低成本高報酬的情況助長車手橫行,警方不斷地抓卻根本抓不到幕後的「大咖」。
痛點2:主謀躲緬甸柬埔寨「化外之地」 無司法互助徒呼負負
詐騙集團已經演化到跨國犯罪組織,就算查到上游,若主謀非台籍或躲在海外,除非我與該國簽有司法互助協議,否則很難逮人。林書立表示,近年來詐騙集團大多以緬甸、柬埔寨為基地,「那裡簡直是化外之地,警方很難有辦法處理。」他提到,國際間合作主要還是以萬國公罪,如殺人販毒等,像詐欺這種財產犯罪,排序非常後面,就算是國際刑警抓詐欺,當事國都不見得願意立即處理。林書立也點出,詐欺快取代販毒,成為國際黑幫的主要收入,這是全球都必須正視的問題。
痛點3:保障言論自由反遭詐團利用 外資社群平台打詐被動
判刑過輕,海外逮捕有困難,打詐後端的防制難起作用。但要從前端,也就是詐團投放的假訊息防堵,並不容易。受到通訊自由的大旗所保護,社群軟體LINE、facebook,早已淪為詐騙集團溫床。然而這些外資平台似乎也不痛不癢。
去年通過的《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其子法,即要求外資平台在台灣設立法律代表人、加強廣告主身分驗證、透明度報告等。今年5月,數發部就因平台廣告資訊揭露不完全,開罰facebook母公司Meta100萬元,6月底更因facebook平台廣告服務管理系統缺失,重罰Meta1500萬元,逼得Meta高層7月來台提出打詐戰略,高喊願與台灣政府密切配合。
王伯頎認為,外資平台態度被動,政府如果沒有找他,大概就不會有所作為。「Meta、Google或LINE不能說只想賺廣告費、賺流量,不盡把關的義務。」他舉例像是暑假求職旺季,年輕人用LINE或通訊軟體面試,平台可以跳出警語提醒或加強防詐教育,而不是讓使用者自行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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