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來襲 壽險業提供保費緩繳、房貸紓困

中央氣象署今(21)日下午發布的最新資訊,樺加沙已經是強烈颱風強度,七級風平均暴風半徑平均達320公里。(圖/NCDR)
[NOWnews今日新聞] 中央氣象署今(21)日發布強颱樺加沙海、陸上颱風警報,警戒範圍涵蓋南部及東半部地區,預估22日白天至23日晚間風雨影響最劇。因應強颱可能帶來的衝擊,國內包括國泰人壽、新光人壽等保險公司也迅速啟動保戶關懷服務機制,包括快速理賠、理賠預付金、保費緩繳、保單借款免息或緩繳、房貸展延緩繳等措施。
國泰人壽
針對應繳月為2025年9月份的續期保險費、保單借款利息,給予受災地區保戶緩繳3個月的措施;嚴重受災地區保戶即日起至2025年11月底前,如首次純增10萬元以內的保單借款,自借款之日起6個月內,免計利息;受災戶房屋貸款本金及利息亦給予緩繳3個月的貼心服務
新光人壽
提供保戶「主動協助理賠」、「保單補發免收工本費」、「續期保費緩繳優惠」、「保險單借款利息緩繳優惠」及「房屋貸款本金寬延優惠」等5項保戶服務,其中受災區域保戶給予應繳月今年9月的續期保險費緩繳3個月優惠;保單借款利息應繳日為災害發生月份並符合受災對象者,經受災戶申請後,該期保單借款利息自應繳日起可緩繳6個月。
另外,受災地區保戶,檢附相關申請書與受災證明文件,於這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新增10萬元以內的保單借款,自借款之日起6個月內,免計利息;房屋借款人確因本次受災損致還款困難者,經受災保戶的申請、覈實審理後,提供房屋貸款本金寬延(緩繳)1年。
凱基人壽
第一時間推出「快速理賠」、「住院預付金」、「保費緩繳」、「保服優惠」及「旅平險彈性調整」等5大保戶關懷服務,其中保戶若保戶住院治療且符合相關規範,可申請最高10日,上限6萬元的「住院預付金」;續期保費應繳日期於即日起3個月內者,可提出申請,完成後即可將保費繳款期限延長至應繳日起算3個月。
在「保服優惠」部份,自即日起至1年內已申請辦理或新增之保單貸款,提供緩繳6個月利息優惠;凡受災地區之保戶若因風災導致保險單遺失或毀損,自即日起三個月內,均可向凱基人壽申請辦理免費補發保險單。針對因風災使旅遊行程延期或取消,且已投保凱基人壽旅行平安險的保戶,可於即日起1週內提出契變申請辦理取消或延期。
全球人壽
第一時間啟動「天然災害保戶關懷計劃」,提供受災保戶4大關懷服務措施,包括「續期保費緩繳3個月」、「保單借款利息緩繳6個月」、「申請補發保單免收工本費」及「快速理賠」等4大服務,其中應繳保費區間自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的保單,受災保戶自即日起經申請可緩繳保費3個月;應繳利息區間為自今年9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的保單,受災保戶自即日起經申請可緩繳保單借款利息6個月;申請補發保單免收工本費。
三商美邦人壽
針對樺加沙颱風啟動5大保戶服務因應機制 :
1、保單借款利息減免:即日起至今年10月31日止,受災保戶淨增加之保單借款,自借款申請日起優待免息90天,每張保單的累計免息借款本金以新台幣10萬元為上限。
2、免費補發保單:若因受災導致保單遺失或毀損而需重新補發,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敬請保戶提出申請,免收重製工本費。
3、續期保費緩繳:續期保險費應繳費日為今年7月至12月的受災保戶,繳費期限可延長至明年02月28日止。
4、快速理賠:理賠單位將偕同業務員,主動協助受難保戶快速辦理理賠服務。
5、房屋貸款本金緩繳:即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止,受災戶房屋貸款本金可申請緩繳3個月。
台灣人壽
啟動受災保戶「快速理賠服務及預付醫療保險金」、「續期保費緩繳3個月」、「保單借款利息緩繳6個月」、「補發保單工本費優惠」及「緩繳房屋貸款本金及利息1年」;中國信託產險則成立「災損服務中心」,啟動快速理賠暨緊急應變關懷服務。
合庫人壽
主動檢索受災保戶名單協助申請理賠、風災保戶保費緩繳3個月、風災保戶保單借款新貸或增貸件免息3個月、風災保戶補發保單免收工本費。
保誠人壽
啟動6大保戶關懷措施包含「保險費緩繳」、「免費補發保單」、「新貸戶免收6個月保單借款利息」、「舊貸戶免收6個月保單借款利息」、「舊貸戶保險單借款利息延緩併入本金3個月」、「快速理賠」等提供受災保戶全方位保障服務、主動關懷和即時的協助。
安達人壽
1、快速理賠:受災地區保戶申請理賠案件,安達人壽承辦人員將優先以急件審核處理。
2、保費緩收:受災地區保戶如有延展繳費期間需求,可以透過客服專線提出保費緩收申請,延展繳費期限至本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為止。
3、保單借款利息免收:受災地區保戶如有保單借款或新申請借款,可透過客服專線申請免收應繳借款利息,免繳息期限至本次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為止。
4、保單免費補發:受災地區保戶若因災害影響導致保單遺失或毀損,可透過客服專線申請免費補發保單。`
南山人壽
為因應颱風可能帶來的衝擊及災害,迅速啟動「保戶關懷服務措施」,包括「免收保單借款利息」、「免收房屋貸款利息」、「緩繳保費」、「快速理賠」、「住院關懷預付保險金」等,其中受災戶續期保費的應繳日於災害發生日起3個月內者,繳費期限可申請延長3個月;災害發生日前已辦理保單借款受災戶,於災害發生日起1年內,可申請展延借款本息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保單借款利息;投保住院醫療險之保戶,若住院治療且符合相關規範,即可申請最高5日、上限新台幣5萬元住院關懷預付保險金。
此外,於災害發生日前已完成辦理房屋貸款且符合行政院公告為災區所在地之受災戶,於災害發生日起1年內,可依「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申請展延房屋貸款本息,展延期間免收房屋貸款利息。依貸款類型及毀損情形,可申請房貸展延,展延期間如下:
1.展延1年:以災區之房屋為擔保之其他貸款及其他擔保貸款。
2.展延2年:
(1)災區自用住宅購屋貸款之房屋因災害部分毀損未致不堪使用者。
(2)災區非自用住宅購屋貸款之房屋因災害毀損致不堪使用,或部分毀損未致不堪使用者。
3.展延五年:災區自用住宅購屋貸款的房屋因災害毀損致不堪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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