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會要求放寬申請外傭緩上路 勞動部不甩

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批,新制加劇性別和階級不平等,且未進行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政府應暫緩推動。勞動部下午回應,但未理會人權會希望展緩意見,政策如期在13日推動,並補說政策影響評估將於下次行政院性平會再提出。(圖/翻攝監察院官網)
[NOWNEWS今日新聞] 行政院日前宣布,13日起將大幅放寬聘僱外籍家庭幫傭條件,只要家中有1名未滿12歲的兒童即可申請。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批,新制加劇性別和階級不平等,且未進行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政府應暫緩推動。勞動部下午回應,但未理會人權會,政策如期在13日推動,並補說政策影響評估將於下次行政院性平會再提出。
行政院拍板,現行資格3名以上6歲以下子女;4名以上12歲以下的子女,其中至少2名為6歲以下,放寬為只要家中有1名12歲以下兒童就能申請,就安費為5000元,若家中有身障特境兒童或遲緩兒等特殊情況等符合4種條件,則就安費為2000元,初估有144萬戶家庭具申請資格,最快在13日開放民眾申請受理。
但人權委員會憂慮此制度恐加劇性別和階級不平等、衝擊勞動權益,呼籲政府暫緩推動,並全面檢討家庭類型移工制度,優先強化公共照顧體系,而非依賴低成本勞動力。
人權會指出,我國兩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兒童權利公約(CRC)均提醒政府應持續加強提供普及、可負擔、高品質和非營利的公共托育服務,並積極消除性別刻板印象。
但新制能夠受惠的恐仍僅限社經條件高的富裕家庭,無助於一般勞工及受薪家庭解決育兒和工作兩頭燒的困境,政府未充分評估新制對性別及兒少人權的影響,倉促推行此亟具爭議的政策,「人權會對此表達遺憾。」
此外,現行外籍家庭看護工未適用《勞動基準法》,長期存在工時過長、保障不足與監督困難等問題,實務上亦常見許可外工作、超時待命、休息不足、缺乏隱私,甚至人身安全受威脅等人權侵害情形。家庭幫傭與看護工同屬家事服務業工作,均在家庭內提供照顧或家務勞務,家庭內「家務」與「照顧」本難以明確切割。
勞動部回應,本案係因應我國少子女化、小家庭化趨勢,為減輕雙薪家庭照顧負擔,讓勞工安心就業,自2025年起即開始研議放寬外籍幫傭申請,同時進行相關影響評估,期間廣泛蒐集各界意見,邀請衛福部共同討論,使政策更加周延。
勞動部表示,該案在3月19日已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外籍幫傭申請新制將於4月13日實施,對於人權會要求,政策影響評估,「勞動部已於114年持續進行,將於下次行政院性平會正式會提出正式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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