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9 | 台灣好新聞

國慶日出勤應加倍給付工資 新北:務必遵守法令規定避免觸法受罰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國慶日(10月10日)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之法定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予勞工休假並照給工資。事業單位若因業務需要,經取得勞工「個人」的同意於法定休假日出勤工作,應依法加倍給付出勤工資。針對月薪制勞工,若國慶日工作時數於8小時以內,應加給1日工資,時薪制勞工則應針對出勤時數加倍給薪。針對超過8小時部分,無論為月薪制或時薪制,皆應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加成計給加班費。
勞工局指出,按時計薪的部分工時勞工不適用彈性工時,也不涉及調移法定休假日的問題。因此,若雇主使部分工時勞工於10月10日出勤,至少應按出勤時數乘以2倍時薪計給工資。若事業單位違反上述規定,依勞動基準法可處以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等資訊,呼籲事業單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勞工局提醒,實務上經常有排班制勞工的休息日或例假與法定休假日重疊,卻未能適時安排補假。如遇前述情形,雇主應與勞工協商,妥善安排補假日期,並於排班表註記該法定休假日之挪移期日(例如:113年10月10日國慶日,挪移至113年10月20日),使勞工清楚認知補假日期,避免發生勞資爭議。
更多新聞推薦
● 全年休假上限115至116天沒法律授權? 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屬有效法規最新生活新聞
-
-
郭立昌:台灣半導體面臨掏空危機 應積極推動產業升級
(37 分鐘前) -
她翻9年前50嵐飲料單 大家超懷念「一品項」
(38 分鐘前) -
新興分局破獲千萬投資詐騙案 6嫌落網 持續溯源追查
(47 分鐘前) -
今變天水氣增!「這天」全台有雨 下周低溫恐跌破10℃
(52 分鐘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