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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 台灣好新聞

保障弱勢權益 雲縣即起提高低收戶及中低收戶失能老人公費安置補助

記者陳致愷/雲林報導


保障弱勢權益 雲縣即起提高低收戶及中低收戶失能老人公費安置補助
雲林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為保障弱勢失能老人權益、因應物價等齊漲致機構照護成本增加,雲林縣政府宣布自114年1 月1日起提高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的公費安置補助,每月增加200元至3,750元不等,以減輕弱勢家庭的經濟壓力,提升失能老人受照顧生活品質。

縣長張麗善指出,雲林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公費安置補助,原本養護費每月補助2萬1,000元,自108年起每月增加補助1,000元,考量物價等齊漲致機構營運成本增加等,為保障弱勢失能老人權益及提升其受照顧生活品質,響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1:消除貧窮、SDG3:良好健康與福祉及目標,參據自108年以來最低生活費及基本工資的成長比率、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等機構平均收費標準,自114年1 月1日起提高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失能老人的公費安置補助相關費用。

張麗善表示,調增費用由縣府全額負擔,養護費由原本每月2萬2,000元(縣府負擔1萬6,800元、中央補助5,200元),調升為每月2萬5,000元,每月縣府增加補助3,000元、安養費由原本每月6,250元,調升為每月1萬元,每月縣府增加補助3,750元。

為讓需要特別照顧的長輩獲得妥善服務,縣府全額負擔鼻胃管等管路及氧氣機等其他費用,鼻胃管等管路也由每月800元增加補助200元,調升為每月1,000元、氧氣機費用由每月3,000元增加補助1,000元,調升為每月4,000元,此次調升公費安置相關補助,實質惠及民眾的政策,預計有近170長者受益。

社會處處長林文志表示,失能老人公費安置費用自108年每月增加1,000元後,即無調整,感謝所有公費安置簽約機構,於未調整費用期間,提供弱勢失能老人安置照顧服務,本次調升費用,紓解機構照護成本,確保弱勢失能老人獲得適當的照護服務,維護其基本生活品質。

林文志說,如設籍雲林縣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的老人有申請公費安置需求,請洽戶籍所在地公所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府社會處老人福利科05-5522666公費安置承辦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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