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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1 | 台灣好新聞

桃園科技執法會搬家 修正遷移35處路口3/10正式啟用

記者葉志成/桃園報導


桃園科技執法會搬家 修正遷移35處路口3/10正式啟用
桃園百大租賃式科技執法會搬家,114年滾動式修正遷移35處路口。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成立交通科技執法中心後,導入科學化指標分析制度,定期採集相關數據,透過「核心施政指標(KPI)」數據分析,比較科技執法設備建置前後之「執法、事故」數據升降情形,統計113年百大租賃式科技執法專案,所設置之地點事故與同期比較約減少12.03%,其中取締未停讓行人路口事故與同期比較約減少18.61%,114年1月依據採購合約中之設備遷移條款,滾動修正35處地點,達成「精準執法」之目的。

本次「35處設備遷移專案」以強化行人安全為首要理念,並結合高發事故地點選定桃園區6處、中壢區9處、楊梅區1處、大園區1處、觀音區3處、大溪區1處、平鎮區3處、龜山區4處、八德區1處、龍潭區2處及蘆竹區4處,共計35處地點(詳細地點及取締功能,如附表所示),並視各建置路口特性擇定相應取締功能,每處路口建置1至2種不同執法功能,計建置取締不停讓行人17處、闖紅燈16處、未依標誌標線行駛10處及路口未淨空1處,致力於加強執法與防制事故,同時兼顧執法情理及效率,追求有效事故防制。


桃園科技執法會搬家 修正遷移35處路口3/10正式啟用

桃園百大租賃式科技執法會搬家,114年滾動式修正遷移35處路口。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表示本案遷移設備現已完成建置、驗收等相關事宜,至114年3月9日為執法宣導期,將自114年3月10日正式啟用執法,除於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官方網站公告建置地點外,亦透過各類媒體加強宣傳,以促使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李維振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違規行駛,判斷交通事故肇事因素時,「車輛違反交通號誌指示」多列為主要肇責,科技執法最重要之目的,是讓駕駛共同尊重彼此路權,以維護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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