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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 新頭條

114年全國使用牌照稅開徵逾841萬輛 六都占比達67%

114年全國使用牌照稅開徵逾841萬輛 六都占比達67%

記者張辰卿/台中報導


財政部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截止日至4月30日止。經統計全國開徵車輛數計841萬5,886輛,開徵稅額約665億8,519萬元;相較於113年開徵車輛數823萬1,699輛,開徵稅額約661億4,255萬元,分別增加18萬4,187輛及4億4,264萬元,開徵車輛數及稅額分別成長2.2%及0.7%。


財政部說明,六都使用牌照稅開徵車輛數計564萬5,882輛,開徵稅額約452億4,809萬元,占全國開徵車輛數比率67%,開徵稅額比率68%。其中臺中市開徵車輛數116萬2,816輛,開徵稅額約94億9,927萬元,占全國開徵車輛數比率13.8%,開徵稅額比率14.3%,開徵車輛數與開徵稅額皆居六都之冠。其餘非六都縣市開徵車輛數277萬4輛,開徵稅額約213億3,710萬元,占全國開徵車輛數比率33%,開徵稅額比率32%。


目前各地方政府均對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止,截至114年2月底,全國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有9萬7,619輛,免徵金額約25億320萬元,車輛數較113年同期成長64.8%。



114年全國使用牌照稅開徵逾841萬輛 六都占比達67%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沈政安局長分享使用牌照稅開徵訊息。(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供)


財政部提醒,114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將於3月下旬由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陸續寄發,納稅義務人如對繳款書所載稅額有疑義,可以利用繳款書上的聯絡電話或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洽詢。


114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請如期於4月30日前繳納


114年使用牌照稅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星期三),請納稅義務人於期限內繳納。


財政部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將於3月下旬由各地方稅稽徵機關陸續寄發,納稅義務人如對繳款書所載稅額有疑義,請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洽詢,若至3月底仍未收到繳款書,可於5月3日前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以自然人(或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或是直接輸入「車牌號碼+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線上查繳稅,或向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及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亦可透過便利商店的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繳納。


財政部提醒,已辦理與金融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之納稅義務人,要在繳納期間截止日(即4月30日)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或經濟弱勢者,無法在規定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款者,可於繳納期間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車籍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若有任何疑問,可利用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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