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為孩子發聲?洪紹倫律師剖析家事案件中被忽略的兒童權益
每年四月四日是兒童節,社會上對兒童福利的關注格外熱烈,但在家庭糾紛的法律現場中,真正需要被重視的兒童權益,卻經常淹沒在父母的爭執與情緒中。專精家事法領域的洪紹倫律師指出:「在父母關係走向終點時,最該被妥善保護的,是孩子的未來,而不是彼此的輸贏。」
法律保障與現實落差,孩子往往最沉默也最受傷
多年處理家事案件的實務經驗,讓洪律師看見許多難以忽視的問題。他提到:「離婚、扶養、監護等糾紛中,雖然法律明文規定應以兒童最佳利益為依歸,但在實際操作上,孩子卻常被捲入父母之間的權力拉鋸戰。」
他回憶曾處理一件監護權爭議案件,父母雙方為了爭奪監護權,互相指控對方不適任,舉出大量對方生活與教養上的瑕疵,卻忘記真正該思考的是:「孩子在哪個環境下才能穩定成長?」這樣的忽略,可能讓孩子在過程中背負巨大心理壓力,甚至影響其人格發展。
家暴防治須被正確認識,孩子的目睹也是傷害
針對家庭暴力問題,洪律師也指出,目前社會大眾對於家暴的認知仍有誤區。「不只是身體暴力,像是冷暴力、精神虐待、長期的經濟壓制,也都是家庭暴力的一環。而孩子在這樣的家庭氛圍中成長,即使未直接遭受暴力,也屬於『目睹兒虐』,其心理影響不容小覷。」
雖然台灣已有相對完備的家暴防治制度,包括申請保護令、限制接觸等法律工具,但洪律師坦言,實務中不少受害者因擔心社會觀感或家庭名聲,選擇隱忍不報,反而讓孩子長期暴露於風險之中。
制度尚待完善,「兒童友善」不該只是口號
針對司法制度的進一步優化,洪紹倫律師提出具體建議。他認為,兒童友善司法應從程序設計著手,例如在孩子需要表達意願時,應由具備專業背景的兒童心理師協助進行引導與訪談,而非由陌生的司法人員直接介入。
此外,他也建議法院應更加靈活地評估監護權安排,不應僅限於傳統的「單方監護」模式,而是可考慮「共同監護」、「分時照顧」等機制,在法律架構內為孩子保留與雙親建立親密關係的機會。
用法律的力量,為下一代撐起保護傘
洪律師強調:「法律不只是爭執的工具,更是保障弱勢、修復關係的途徑。」他期待未來能有更多專業人員投入兒童與家事法領域,也希望社會能多一些理解,少一點指責,讓身處家庭變動中的孩子,不再孤單無助,而是在法治與關愛中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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