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地價稅開徵!請如期繳納
【勁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113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適逢假日順延至12月2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在本市轄區內之所有土地,均合併於一張繳款書課徵,繳款書已於10月23日陸續寄送,如尚未收到或收到而遺失者,除可打電話或至財政稅務局所屬分局申請補發外,亦可就近至該局設置11處「多點•跨區•全功能櫃臺」申請補發,或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不含玉井)、柳營、後壁、東山、西港、安定及七股區公所、該局新化分局等,以自然人憑證使用「地政謄本販賣機」(地方稅補單)也能直接補單,另也可持自然人/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直接於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財政稅務局指出,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繳納,地價稅的繳稅管道已多元化,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之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農會等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稅額3萬元以下案件,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也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或利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繳納,更提供e化繳納方式,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裝置應用程式APP,掃描繳款書上TWQR繳納,或利用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納,另,亦可持利用自然人/金融/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W FidO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各種繳稅管道,安全又方便,請民眾善加利用。
財稅局強調,逾期繳納稅款者,每逾3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到10%為止,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特別呼籲,請記得於12月2日前繳納地價稅,早繳早安心,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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