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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 勁報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前進校園維護師生權益

臺南市中西區公所前進校園維護師生權益

【勁報記者杜忠聰/臺南報導】臺南市中西區轄內計有2所國中及6所國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是區長蔡佳甫特別重視,於是委請調解會主席及調解委員並指示民政課長、調解秘書及幹事偕同至中山國中拜會校長林國斌,商請合作辦理「權利救濟與法律知識」講座,以維相關權益。


鑑於新北市三峽國中日前於放學途中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死12傷重大傷亡,致使校園交通安全議題更受重視,中西區調解委員會特委請法律扶助顧問律師洪銘憲於114年5月23日至中山國中辦理「發生車禍時你可以做什麼?如何利用調解制度」專題講座,透過課程研習使學生了解權利救濟與法律知識。課程中律師向學生說明發生車禍時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要注意刑事告訴期間為6個月及民事請求權時效為2年之規定外,並提醒學生要在時效期限內,善用「調解制度」聲請調解,藉此可解決紛爭且免費,調解成立者送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具有相同效力。


另告訴乃論之刑事案件有告訴權人如於時效內(6個月內)聲請調解者,經調解不成立時,調解會得依其聲請,並按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規定,將調解事件移請檢察官偵查,使告訴乃論之告訴權人不因聲請調解程序費時,造成調解不成立時告訴權因告訴期間屆滿而喪失,以致影響權益;因此善用調解,可使當事人避免花費許多勞力、時間及費用進行爭訟,達成三贏的局面,並達紓解訟源與減輕司法負擔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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