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114年住宿式機構補助開放申請 衛生局:最高補助12萬元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申請。(圖/竹市府提供)
【勁報記者羅蔚舟/新竹報導】
新竹市政府攜手衛生福利部推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持續協助中、重度失能者及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庭減輕經濟負擔。衛生局表示,凡於今(114)年度入住依法設置之住宿式機構,且住宿天數達180天以上,並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者,每人每年可申請最高12萬元補助,採年度一次性發放。補助申請分兩階段受理,第一階段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止,請符合資格的市民把握時間提出申請。
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市府重視失能者以及失智者照顧,提供多元且貼近長輩需求的服務模式。今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凡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4級,或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之機構住民,且於114年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不含安養床)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者,每人每年最高可獲12萬元補助。期盼透過補助方案減輕家庭負擔,營造健康新竹、全齡樂活的友善城市。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表示,補助方案限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同時需符合補助條件。凡入住天數累計達180天以上者,可申請補助金額12萬元;若當年度累計未達180天,則依每月入住天數計算,達當月日曆天數二分之一者,每月可補助1萬元,最高補助金額6萬元。申請作業由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縣(市)政府受理辦理。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說明,今年度住宿式服務補助申請分為兩階段受理,第一階段自即日起受理申請至114年12月31日截止,第二階段為 115年1月1日至3月1日截止,逾期將不受理,市民朋友如欲了解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相關訊息,請參閱新竹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 https://ltc.hccg.gov.tw/newhcchb/index )。
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醒,凡實際居住新竹市且年滿65歲以上失能長者、55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及失能之身心障礙者,如有長照服務需求,可於上班時間撥打長照專線1966,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與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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