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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 上報

我漁船遭中海警強押福建 漁業署:若認定越界繳完罰款應可放回

我漁船遭中海警強押福建 漁業署:若認定越界繳完罰款應可放回

我國漁船「大進滿88號」昨晚在金門東北海域捕撈小卷時,遭中國海警強行登檢扣押,引起各界議論。對此,漁業署長張致盛今天(3日)赴立院備詢時提到,該處海域本是兩岸漁民長期共同作業區域,不過若被認為「入侵水域」,按多國慣例,通常繳完罰款人就會放回。

張致盛今赴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備詢,藍委徐巧芯、綠委王定宇、賴瑞隆皆問起事件狀況,張致盛表示,兩岸間本就有諸多海域重疊,此次引起爭議的區域以往都有漁船在此作業,會透過陸委會持續與中方協商、要求放人。

張致盛提到,昨天事發時附近也有5、6艘漁船在該處作業,不過該澎湖漁船並無違反我國相關法令,且近年來都沒有相關案例,漁業署不會去臆測事件原因,但中國不應為難台灣漁民。

張致盛指出,往後仍會向我國漁民宣導相關規定和作業海域,也希望中國尊重我國漁船作業權利,台日、台菲都有重疊海域,以往都是透過協商做相關漁業管理。

被問及此事是否為異常動作時,張致盛表示,中國海警此舉一定會造成漁民不安,影響漁民作業,因為過往通常會使用廣播驅離、且屢勸不聽才有後續動作,而台灣漁船到印尼、馬來西亞等國水域時,若被認為「入侵水域」,正常來說會被罰款,而繳完罰款後,人跟船就會被放回。

張致盛強調,當務之急是讓船跟人盡速回到台灣、保障漁民安全,陸委會對此已經展開相關作業,雙方應務實協調。(責任編輯:蔡玉英)

(延伸閱讀:台灣漁船「大進滿88號」遭中國海警押走 海巡署籲:應說明理由並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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