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籍YTr「樂樂法利」持就業金卡來台卻遭禁止入境 全因「做這件事」被檢舉

美國YouTuber樂樂法利(LeLe Farley)昨天(22日)發布影片,表示自己近期申請到移民署的就業金卡,便帶著大量行李飛抵台灣,準備長期居住,卻在出境時被告知「禁止入境」。對此,移民署昨天回應,樂樂法利是遭北市勞動局裁處在案;而北市勞動局解釋,該男當時被民眾檢舉參加電視台政論節目,因此違反法規遭管制。
樂樂法利過去曾在中國留學多年,但因諷刺中國共產黨政權遭到封殺,近年則時常聲援台灣。不過,樂樂法利昨天在頻道中指出,自己在申請到台灣的就業金卡後,立即打包好行李、賣掉汽車和拍攝設備,還退租美國公寓,向親友告知自己要到台灣展開新旅程。不料,卻在抵達台灣時被通知禁止入境,「那一刻,我的夢碎了」。
對此,移民署指出,雖然樂樂法利獲發文化藝術類就業金卡,但因其於2023年來台時,曾遭檢舉非法工作,被台北市政府勞動局裁處在案,目前仍在管制期間無法入境,也因此不符合就業金卡申請條件,已依規定撤銷許可。移民署接著表示,若樂樂法利日後符合解除管制規定,可再次提出申請。
此外,針對「樂樂法利」遭我國禁止入境一案,台北市勞動局今天上午說明,依照《就業服務法》第43條,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同法第68條規定略以違反第43條規定的外國人,應即令其出國,不得再於中華民國境內工作。
台北市勞動局指出,當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曾接獲民眾檢舉,有多位沒有申請工作許可的外國人,參加國內數個電視台政論節目。經查證屬實,便立即移送勞動局依法裁處,但因裁處對象已不在境內,故勞動局移請移民署依法辦理。
而樂樂法利也在影片中解釋,他的情況與來自中國的記者王志安不能相提並論,陸客來台本就受到「不得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廣播節目發表意見」等規定限制,但他是持免簽護照入境,依規定是可以進行「探親、社會訪問、商務、參展、考察、國際交流」,且無需申請許可。
樂樂法利認為,這些規定都沒有明確界定,「加上當時周圍人對此應允的態度,讓我不禁以為,被邀請上節目發表看法,是屬於『國際交流』的一種形式,很無知地接受了很小額的補貼費用,也就是所謂的『車馬費』,結果就是我被檢舉了,而最終勞動局是以我『在台期間非法勞動』為由拒絕我入境台灣。」(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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