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沒了!立院三讀改名「優先席」 適用對象不限老弱婦孺

「博愛座」爭議不斷,民眾甚至常常為此發生糾紛,立法院今天(15日)三讀修正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正式將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並將適用對象調整為「其他有實際需求者」優先乘坐。
過去《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眾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與使用的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博愛座,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的警語。
不過「博愛座」原本設立的用意,是希望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乘客,能主動讓座給老弱婦孺,但近年來卻屢屢發生爭議。對此,立院今天三讀通過修法,將「博愛座」改為「優先席」,對象也修正為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比率同樣不低於總座位數的15%。
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會商衛福部,針對「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大眾運輸業者使用,統一全國一致性標示,同時,也請交通部會同衛福部研擬「優先席」多元宣導措施,推動各運輸業者加強宣導,並透過人員廣播提醒,讓社會大眾發揮禮讓精神及同理心,並尊重他人使用權利。
三讀通過後,國民黨立委陳菁徽指出,這次修法仍有遺憾,由於目前65歲以上人口已爆增7成,屬於超高齡社會,若維持舊標準,早已無法應對當前需求,因此她在提案中主張,應將最低座位比例從15%提高到20%,無奈遭到交通部反對。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表示,不只是調整一個座位名稱,而是改正誤解,近年來博愛座爭議不斷,媒體、社群平台不斷報導年長者要求讓座,而年輕人被指責自私、冷漠,都讓善意制度變成製造對立,即便有民眾身體不適也不敢坐下,都凸顯出台灣社會對於博愛概念的混淆與焦慮。
(延伸閱讀:「博愛座」沒了 立法院通過改名「優先席」並擴大乘坐對象)
林月琴也說,修法後將博愛座修正為優先席,名稱更清楚傳達制度精神,有需求者優先,倘若乘客當下沒有明確需求,其他人仍能安心使用,不僅降低社會誤解、衝突,也讓社會回歸尊重與互助。(責任編輯:呂品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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