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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 中央社

綠委提修法 立委涉性騷送紀律委員會調查

民進黨立委范雲等人今天質疑,立法院對立委性騷擾事件無法可管,因此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增訂立委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違者得送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調查等條文。

今天是國際婦女節,民進黨立委范雲、林宜瑾、林月琴與婦女團體代表在立法院共同召開「國會成#MeToo改革最諷刺漏洞?提案修法,立委性騷、性別歧視送紀律」記者會,質疑立法院對立委性騷擾無法可管,是性騷防治的最大漏洞。

范雲說,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職場性騷擾若屬實,雇主必須給予行為人適當的懲戒或處理,另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受害者可向行為人所屬機關提出申訴,行為人所屬機關應調查並提供主管機關處理建議,然而立法院與立委並非雇傭或從屬關係,若立委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言行,立法院無法對立委有任何處理。

現行立法委員行為法第7條條文明定立委應秉持理性問政,共同維護議場及會議室秩序,及規範不得有的行為。

范雲與林月琴、林宜瑾等人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規定立委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違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並由紀律委員會邀請具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素養與性別意識的專家學者進行調查,作成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後議處。

林宜瑾表示,民眾都在看立委的表現,如果身為立委卻欠缺性別意識,甚或是出現性騷擾的行為,這是錯誤示範,而性別意識的提升攸關文化改革,修法只是其中一步,台灣仍有相當長遠的路要走。

林月琴說,希望透過法律方式來預防及遏止某些立委的不正確行為,這也是對女性權利的努力。

范雲另外說到,近來國民黨大動作宣示要推動國會改革,她認為寬容性騷擾立委才是藐視國會,因此國會改革應從不再寬容性騷立委做起,也呼籲作為國會第一大黨的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山昆)萁正面回應,是否支持這項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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