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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6 | 中央社

週刊指妻子要下屬官邸監工 羅昌發:專業協助改陋習

駐WTO代表羅昌發被鏡週刊以匿名爆料指控占用公務車、更換官邸地板、其妻要求下屬到官邸監工等事。羅昌發向中央社提出聲明駁斥報導,表示太太黃鈺華以採購法專業協助改掉發包監工陋習,並無不當。

羅昌發表示,週刊前述報導見刊當日,他就以書面向外交部逐項詳細回覆相關指控,但近日仍有媒體繼續轉載,為維護清譽,他先以個人身分發表聲明回應。

他指出,國家購置或承租職務宿舍(官邸或官舍)的維護,如修繕、園藝,都屬「勞務採購」,是負責總務的駐外官員責任,與外館館舍(辦公室)的維修性質相同。

針對爆料稱他上任不久就要更換官邸地板、太太對工程發號施令等,他表示舊地毯已使用超過20年,依據2021年外交部通函要外館「檢視自有館(宿)舍」是否須修繕養護,才由同仁評估建議更換為耐磨地板,並經外交部審核通過。

羅太太黃鈺華曾任法官、律師,對政府採購法有實務經驗。羅昌發表示,太太在官邸直接面對廠商與工人,親眼看到未依契約及法律執行或監工不確實,「無法視而不見」,例如發現監工的雇員擅自同意廠商直接在舊地毯上塗膠水貼上新的木地板。

羅昌發說他因此請太太加入「採購小組」、協助建立詳細採購流程,改掉不監工等陋習,並因地板問題有預算期限的急迫性而在兩個非週日晚上召開臨時視訊會議討論各1、2小時,卻被爆料者誣指為「週日開會讓太太發牢騷3小時」。

對於爆料者稱他「占用Volvo公務車被外交部政風處糾正」,羅昌發表示,赴任之初,除了辦公室停車場有一輛館長賓士座車外,官邸也停好一輛Volvo公務車,同仁告知「這部車留在官邸供大使代步」,並獲悉這是實務作法。

他解釋,因官邸距辦公室及WTO(世貿組織)約40分鐘車程,而司機為兼任無法隨傳隨到,有自行開車需求,週末也會開車採買家用,但他在2022年中看到外交部通函說明公務車使用規範,得知先前使用於法無據後,即以最快速度自費購車,目前這部自用車也常在他週末公務行程使用。

對公務車問題,羅昌發在聲明中強調,「先前的錯誤認知,我應深自檢討」,但並無外交部糾正之事。

爆料者的其他指控,包括自用衛生紙報公帳、解雇當地雇員、請司機兼倒垃圾等,羅昌發皆斥為不實,像官邸如何倒垃圾是管家的事,他與太太從來不知也未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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