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07 | 中央社
考試院人事審查時程朝野無共識 將由韓國瑜召集協商
台灣民眾黨團4日在立法院會提案,16日起審查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並交付黨團協商。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今天召集朝野協商,但各黨團並無共識,民眾黨團將發文,請立法院長韓國瑜召集協商。
考試院第13屆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任期依法在今年8月31日屆滿,總統府已於5月31日將總統咨文送至立法院,為總統提名考試院第14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民眾黨團4日在立法院會提案,10月16日起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第14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並於11月1日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院會議決逕付二讀,並交付黨團協商,由民眾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下午召集朝野協商,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蔡易餘,以及國民黨副書記長林沛祥、張智倫,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立委黃珊珊等人出席。
張智倫表示,針對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團想法一致,尊重總統提名權,應該趕快來審就趕快來審,國民黨團沒有擋過任何人事案;在野黨會強力監督,時程排好後,會最嚴格審查,讓人民信任。
吳思瑤說,民進黨團早在8月2日就針對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同意權案,請韓國瑜召集協商,將同意權的行使時程排定;這會期有總質詢、4個預算案、4個人事同意權,要耗去的討論時間比較多。
吳思瑤表示,這會期的時間有限,要在法定期限內完成,應該由韓國瑜一致性衡量、思考幾個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時程,後續安排會更有效率,也能方便兩個憲政機關、兩個獨立機關準備審查程序。
林沛祥說,應該務實一點,先把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時程排下來比較重要,其他的以後再議。吳思瑤表示,人事同意權應一致討論,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適用新法還是舊法,院長層級的協商會更嚴謹、全面。
黃國昌最後宣告,今天協商不成立,民眾黨團會立刻發文給韓國瑜,請韓國瑜以院長高度來召集協商,可以處理的範圍會比較大。
考試院第13屆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任期依法在今年8月31日屆滿,總統府已於5月31日將總統咨文送至立法院,為總統提名考試院第14屆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民眾黨團4日在立法院會提案,10月16日起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第14屆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並於11月1日院會行使同意權案投票。院會議決逕付二讀,並交付黨團協商,由民眾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下午召集朝野協商,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書記長蔡易餘,以及國民黨副書記長林沛祥、張智倫,民眾黨團幹事長麥玉珍、立委黃珊珊等人出席。
張智倫表示,針對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團想法一致,尊重總統提名權,應該趕快來審就趕快來審,國民黨團沒有擋過任何人事案;在野黨會強力監督,時程排好後,會最嚴格審查,讓人民信任。
吳思瑤說,民進黨團早在8月2日就針對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人事同意權案,請韓國瑜召集協商,將同意權的行使時程排定;這會期有總質詢、4個預算案、4個人事同意權,要耗去的討論時間比較多。
吳思瑤表示,這會期的時間有限,要在法定期限內完成,應該由韓國瑜一致性衡量、思考幾個人事同意權的行使時程,後續安排會更有效率,也能方便兩個憲政機關、兩個獨立機關準備審查程序。
林沛祥說,應該務實一點,先把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時程排下來比較重要,其他的以後再議。吳思瑤表示,人事同意權應一致討論,包括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要適用新法還是舊法,院長層級的協商會更嚴謹、全面。
黃國昌最後宣告,今天協商不成立,民眾黨團會立刻發文給韓國瑜,請韓國瑜以院長高度來召集協商,可以處理的範圍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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