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08 | 中央社
陸配李貞秀能否遞補立委 內政部:凡有外國籍應放棄
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名單中的李貞秀可能成為首位陸配立委。內政部今天表示,根據國籍法,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擔任公職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凡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均應遵守國籍法規定。
排名民眾黨不分區第15名的李貞秀目前在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辦公室擔任助理,由於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有2年條款,外界關注李貞秀是否可能成為首位陸配立委。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有關國民擬擔任公職相關規定,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此規定是為確保中華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負有國家忠誠義務。
內政部重申,為避免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情事發生,已於民國98年3月30日函請各級民意機關及縣市政府,於就職前告知,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簡言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國籍,均應放棄。
排名民眾黨不分區第15名的李貞秀目前在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辦公室擔任助理,由於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有2年條款,外界關注李貞秀是否可能成為首位陸配立委。
內政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有關國民擬擔任公職相關規定,國籍法第20條已明文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此規定是為確保中華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負有國家忠誠義務。
內政部重申,為避免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情事發生,已於民國98年3月30日函請各級民意機關及縣市政府,於就職前告知,如兼具外國國籍者,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職日起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簡言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國籍,均應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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