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26 | 中央社
柯文哲屯田計畫20億 檢指用政黨營利公司謀回饋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侵占政治獻金遭起訴,北檢指出,柯文哲曾有募集新台幣20億元投資款的「屯田計畫」,事後雖未積極運作,仍是他利用政黨架構營利公司以謀回饋的濫觴。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於民國109年2月5日與李文宗、蔡壁如、孫正強等人,決議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取民眾黨眾志成城之意,創設眾城公司,擬透過柯文哲政治實力,募集20億元投資款。
檢方指出,由民眾黨或柯文哲指定的人或境外控股公司擔任眾城公司股東,估70%股權,其餘30%保留給孫正強及孫正強的團隊成員,再由眾城公司轉投資「屯田企業控股公司」,並由屯田企業投資民眾黨黨員共同廣設各屯田企業子公司。
檢方表示,柯文哲計畫要求時任林姓產發局長,利用北市府補助新創事業案件等,投資台北市的屯田企業子公司,冀從北市府資源獲得挹注,眾城公司則向上揭各公司收取管理費並管理之,此即「屯田計畫」。
檢方表示,柯文哲透過蔡壁如,指定以朱女名義登記持有眾城公司70%股權,其餘30%股權則由孫正強的經營團隊持有,柯文哲並指定李文宗作為柯文哲處理眾城公司的聯繫窗口,負責與孫正強的經營團隊溝通聯絡。
檢方表示,柯文哲又指定藍男為執行秘書,負責撰寫「基金與屯田企業規劃進度報告」,眾城公司即在柯文哲指示規劃下,於109年5月5日設立登記完成,為柯文哲實際掌控的公司,但柯文哲未依上揭計畫積極運作眾城公司,此為柯文哲利用政黨架構營利公司以謀回饋的濫觴。
檢方指出,柯文哲實際掌控的組織除眾城公司外,另有木可公關行銷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眾望關懷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
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李文宗於111年5月間共同商討競選財務問題,決議就柯文哲肖像權以專屬授權予柯文哲實質掌控的公司以營利,同年6月30日開會決定,「木可是唯一可以授權柯文哲肖像的控股公司」。
此外,檢方表示,柯文哲原擬以自己名義成立基金會,因時任台北市長不宜,經與李文宗商討後,改以李文宗擔任發起人,負責募款設立財產總額為1000萬元的眾望基金會。至於新故鄉協會,則是柯文哲為研擬國家重大公共政策與議題,作為總統競選政見而申請設立,由柯文哲擔任理事長。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於民國109年2月5日與李文宗、蔡壁如、孫正強等人,決議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取民眾黨眾志成城之意,創設眾城公司,擬透過柯文哲政治實力,募集20億元投資款。
檢方指出,由民眾黨或柯文哲指定的人或境外控股公司擔任眾城公司股東,估70%股權,其餘30%保留給孫正強及孫正強的團隊成員,再由眾城公司轉投資「屯田企業控股公司」,並由屯田企業投資民眾黨黨員共同廣設各屯田企業子公司。
檢方表示,柯文哲計畫要求時任林姓產發局長,利用北市府補助新創事業案件等,投資台北市的屯田企業子公司,冀從北市府資源獲得挹注,眾城公司則向上揭各公司收取管理費並管理之,此即「屯田計畫」。
檢方表示,柯文哲透過蔡壁如,指定以朱女名義登記持有眾城公司70%股權,其餘30%股權則由孫正強的經營團隊持有,柯文哲並指定李文宗作為柯文哲處理眾城公司的聯繫窗口,負責與孫正強的經營團隊溝通聯絡。
檢方表示,柯文哲又指定藍男為執行秘書,負責撰寫「基金與屯田企業規劃進度報告」,眾城公司即在柯文哲指示規劃下,於109年5月5日設立登記完成,為柯文哲實際掌控的公司,但柯文哲未依上揭計畫積極運作眾城公司,此為柯文哲利用政黨架構營利公司以謀回饋的濫觴。
檢方指出,柯文哲實際掌控的組織除眾城公司外,另有木可公關行銷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台北市台灣眾望關懷基金會、社團法人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
起訴書指出,柯文哲、李文宗於111年5月間共同商討競選財務問題,決議就柯文哲肖像權以專屬授權予柯文哲實質掌控的公司以營利,同年6月30日開會決定,「木可是唯一可以授權柯文哲肖像的控股公司」。
此外,檢方表示,柯文哲原擬以自己名義成立基金會,因時任台北市長不宜,經與李文宗商討後,改以李文宗擔任發起人,負責募款設立財產總額為1000萬元的眾望基金會。至於新故鄉協會,則是柯文哲為研擬國家重大公共政策與議題,作為總統競選政見而申請設立,由柯文哲擔任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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