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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 | 中央社

北院再開羈押庭 柯文哲等4被告均加保、電子監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遭起訴,北院原裁定3000萬元交保。經高院發回,北院29日深夜裁定7000萬元交保及電子監控,30日上午8時30分起開始辦保。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下午3時起,針對台灣高等法院撤銷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4名被告交保裁定重開羈押庭,訊問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

合議庭審判長江俊彥29日晚間11時5分諭知,柯文哲交保金由原本新台幣3000萬元,加保提高4000萬元,共計7000萬元;沈慶京交保金由原本4000萬元,加保提高6000萬元,共計1億元;應曉薇原交保金1500萬元,加保提高1500萬元,共計3000萬元;李文宗原本交保金1000萬元,加保提高1000萬元,共計2000萬元。

此外,4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行為;如未能於30日下午5時前具保,應予羈押。

江俊彥諭知,柯文哲等4人具保後須施以電子監控,即執行配戴電子腳環並發放每人個案手機,須每天晚上8時至10時拍照與監控中心聯繫,期間不能靠近海岸及機場。若不服裁定,可10天內提出抗告。

台北地檢署指出,等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提出抗告。

另方面,江俊彥諭知時指出,被告柯文哲部分,因無法了解被告許芷瑜在此案涉案狀況及架構,其他證人也無提到許芷瑜角色分工,不能因此認為許芷瑜到案前柯文哲有羈押必要。

至於檢方指控柯文哲有實質影響力足以影響民眾黨多名證人而有串證之虞部分,江俊彥說,柯文哲已明確答應1週內請辭黨主席,足證其因工作之需而接觸其餘相關證人的情形大幅降低。

江俊彥指出,檢方認為應曉薇、柯文哲及沈慶京皆對本案證人或被告有影響力,而有勾串之虞,但若此邏輯貫徹到底,任何政府要員或集團高層涉案都須羈押,因此合議庭認為,只要4名被告皆能不接觸證人及其餘被告,並以預防措施造成其心理約束力,皆無羈押必要。

江俊彥庭末詢問被告目前有無可能具保,4人及律師大部分搖頭並表示尚未準備足額加保金;江俊彥諭知,被告全部不上銬帶回候審室休息,30日上午8時30分起,可以開始辦理交保,交保金繳交完成再通知廠商加裝電子腳環、限制住居地點安裝居家讀取器以及發放個案手機。

另一方面,合議庭諭知裁定後,民眾黨立委林國成受訪表示,尊重台北地院法官裁定,雖然金額高還要電子監控,但民眾黨所有黨公職會同心協力想辦法救出柯文哲,會很認真籌這些擔保金,會手牽手心連心幫助柯文哲度過這些打壓。

民眾黨立委張(啟)楷則說,電子監控對柯文哲人格是多大的侮辱,但尊重司法,柯文哲也說過要出來力爭人權與司法公平,也要留時間陪年邁的父親,最後還是感謝法官給了柯文哲、台灣民眾黨、台灣社會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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