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02 | 中央社
高虹安涉貪案停審 黃珊珊讚許高院法官有道德勇氣
高院今天裁定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透過臉書表示,高虹安的案件,並非人頭冒領,也非中飽私囊,法官能有道德勇氣,不問顏色、只問對錯,實屬難得。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表示,被告高虹安於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因有牴觸憲法疑慮,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案件裁定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黃珊珊晚間透過臉書指出,高等法院停止審判與聲請釋憲,其實非常有勇氣,因為台灣不是美國,美國各級法院法官有違憲審查權,所以台灣的法官只能「依法判決」,規定不明確就沿用其他的前例,很少會去質疑法律本身有沒有問題,停止審判聲請釋憲,高院法官正在寫歷史。
黃珊珊提到,停止審判且由法院聲請釋憲的案例並不多見,高院今天的理由,白話文有3點,第一是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不明確。第二,除了明顯人頭冒領或中飽私囊的犯罪個案以外,立法院組織法規範的制度不明,當事人無法預見,也就是無法知道可能犯罪。第三,審判實務對於地方民意代表的判決是否適用於立法委員,仍有疑義。
黃珊珊談及,法律上有「預見可能性」,指行為人對於結果的發生有無可能預料到,稱為預見可能性;預見可能性通常是判斷刑法上的過失犯或加重結果犯時的標準,例如拿刀揮舞可能傷人,就是有傷害的預見可能性。
黃珊珊強調,高虹安的案件,並非人頭冒領,也非中飽私囊,應該已經很清楚,而高院法官提出釋憲案,將給台灣各級法院的法官一個好的範例,法官要有勇氣對不合理的法律說「NO」。
黃珊珊表示,她記得有一位法官同學在當強制執行處的法官,很多年輕人因為不懂拋棄繼承而背負父母上千萬元的債務,薪水與銀行帳戶都被扣,一輩子可能都翻不了身,而這位法官也停止執行並聲請釋憲,因為他認為概括繼承的規定對於不懂法律的民眾傷害甚深,後來民法終於修正為限定繼承,沒有人該背負根本不應該繼承的債務,才改變了台灣所有人的命運。
黃珊珊指出,法官能有道德勇氣,不問顏色、只問對錯,實屬難得。
台灣高等法院今天表示,被告高虹安於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案,因有牴觸憲法疑慮,並危及民選公職人員身分穩定的民主憲政精神,將案件裁定停審,並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黃珊珊晚間透過臉書指出,高等法院停止審判與聲請釋憲,其實非常有勇氣,因為台灣不是美國,美國各級法院法官有違憲審查權,所以台灣的法官只能「依法判決」,規定不明確就沿用其他的前例,很少會去質疑法律本身有沒有問題,停止審判聲請釋憲,高院法官正在寫歷史。
黃珊珊提到,停止審判且由法院聲請釋憲的案例並不多見,高院今天的理由,白話文有3點,第一是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不明確。第二,除了明顯人頭冒領或中飽私囊的犯罪個案以外,立法院組織法規範的制度不明,當事人無法預見,也就是無法知道可能犯罪。第三,審判實務對於地方民意代表的判決是否適用於立法委員,仍有疑義。
黃珊珊談及,法律上有「預見可能性」,指行為人對於結果的發生有無可能預料到,稱為預見可能性;預見可能性通常是判斷刑法上的過失犯或加重結果犯時的標準,例如拿刀揮舞可能傷人,就是有傷害的預見可能性。
黃珊珊強調,高虹安的案件,並非人頭冒領,也非中飽私囊,應該已經很清楚,而高院法官提出釋憲案,將給台灣各級法院的法官一個好的範例,法官要有勇氣對不合理的法律說「NO」。
黃珊珊表示,她記得有一位法官同學在當強制執行處的法官,很多年輕人因為不懂拋棄繼承而背負父母上千萬元的債務,薪水與銀行帳戶都被扣,一輩子可能都翻不了身,而這位法官也停止執行並聲請釋憲,因為他認為概括繼承的規定對於不懂法律的民眾傷害甚深,後來民法終於修正為限定繼承,沒有人該背負根本不應該繼承的債務,才改變了台灣所有人的命運。
黃珊珊指出,法官能有道德勇氣,不問顏色、只問對錯,實屬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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