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17°
( 18° / 15° )
氣象
2025-01-03 | 中央社

國土計畫法將延後實施 國土署:續完成分區圖審議

國土計畫法原預定今年4月30日上路,不過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法,將展延6年再實施。國土署今天表示,雖然將展延實施,內政部仍會繼續與地方政府協調,並積極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等法定工作。

現行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4年內,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日期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於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也就是今年4月30日起,國土計畫法將全面實施。不過,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從原定4年改為10年。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國土計畫法是國家土地利用根本大法,能務實面對及解決現行區域計畫法長年未能處理的問題,導正過去土地零星變更使用亂象,讓土地能依計畫有序利用。

國土署說,雖然立法院三讀通過展延實施,內政部仍會繼續與地方政府協調,並積極完成國土功能分區圖審議及子法發布等法定工作。

此外,雲林縣政府去年底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至內政部,並呼籲中央支持雲林縣所提劃設方案。國土署則表示,雲林縣現階段依據其另訂的劃設原則,大幅調整農業發展地區第1類、第2類及城鄉發展地區的劃設,內政部後續會透過國土計畫審議機制,邀請農業部等相關單位共同討論及檢視其劃設的合理性。

國土署說,地方政府如有劃設城鄉發展地區的急迫性,未來也應負起責任儘速完成開發作業及配套投入公共建設,以實質改善生活環境。而國土計畫重點是要引導土地合理利用,兼顧國土永續及民眾權利,絕非畫餅的開發工具。
Google新聞-PChome Online新聞

最新政治新聞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