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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 中央社

民團促修地制法 婦女保障名額改為1/3性別比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排審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婦女團體與多名民進黨立委今天提出主張,應趁這次機會,拓展基層女性參政機會,將現行「1/4婦女保障名額」修改為「1/3性別比例原則」,也呼籲內政部提出修法版本。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洪惠芬、秘書長覃玉蓉,以及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黃淑玲、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副執行長林綠紅、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陳儀軒等婦女團體,今天與民進黨立委范雲、吳思瑤、黃捷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上述主張。

與會團體代表分別表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排審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此婦女團體協同立委召開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趁此次修法,將現行地方制度法第33條的「1/4婦女保障名額」規定,修改為「1/3性別比例原則」,也呼籲內政部盡快提出相應修法版本,縮減女性參政城鄉差距。

與會團體指出,觀察台灣女性參政數據,其實越往地方基層的選舉,女性比例就越低,像是2022年大選結束後,直轄市議員女性比例為39.79%、縣市議員為36.02%、鄉(鎮、市、區)民代表則為26.15%,另外也有學者研究指出,縣市議員選舉、鄉鎮市民代表選舉都有「零女性選區」的現象,而「零女性議會」現象則發生在鄉鎮市民代表會。

與會團體指出,倘若將「婦女保障名額」改為「性別比例原則」,如果是女性當選人數超過2/3的選區,結果也可能保障男性候選人當選,這有助邁向政治參與50比50的性別均勢。

范雲說,期待內部政趕快提出相關版本,這次地制法修法,應該要納入「1/3性別比例原則」,而非透過修法讓直轄市增加第3位副市長,也希望內政委員會盡快召開公聽會,討論地制法修法議題。

吳思瑤指出,在紛亂的政治局勢下,立法院不應該一再通過惡法,要讓台灣有進步、正向的修法或立法,像是修正地制法,將「1/4婦女保障名額」修正為「1/3性別比例原則」。

黃捷認為,要討論地制法修法,應該要更符合平等精神,而從1999年修法到現在,應該要更積極往前一步,改為「1/3性別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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