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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 中央社

覆議選罷法挨批 政院:三讀法案35天送件才是拖延

行政院對選罷法罷免連署加嚴修法提出覆議,遭在野黨立委批評刻意拖延新法生效時間。政院人士今天說,選罷法修法去年12月20日就已表決,直到今年1月24日送來政院,拖了35天,這才比較符合「拖延」的定義。

立法院會去年底三讀通過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等,但行政院認定窒礙難行,已向立法院遞件提出覆議案,等待立法院表決。民眾黨代理主席、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3日則批評,卓榮泰執意覆議原因,就是希望掩護、協助民進黨接下來發動的大罷免,將覆議當拖延法案生效工具。

對於在野黨立委批評,政院人士今天表示,行政院是在1月24日下午4時47分收到立法院送來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三讀法案,面對立法院刻意選擇在春節連假前、最後上班日的下班前43分鐘才送來,行政院仍是在最快時間,也就是當天5時15分召開臨時院會,完全沒有拖延。

政院人士指出,立法院送件時序充滿政治意圖,但行政院堅持保護行政、立法兩院的公務員不受政治紛擾影響的立場,避免公務員在連假期間仍需加班送件或看管紙本文書,因此在覆議案呈請總統核可後,在春節連假最後一天,也就是2月2日星期日,由行政院秘書長龔明鑫在當日下午親自遞送覆議案紙本文件至立法院。

政院人士說,但立法院院方隔了一天,也就是2月3日上午才派人取件,顯見立法院在連假期間並無公務員加班,行政院在連假期間送件確實可能造成立法院公務員困擾,更證實行政院並無任何拖延的政治意圖或作為,在野黨的批評恐怕是刻意扭曲。

政院人士也提到,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表決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以及憲法訴訟法等三案修正條文,但只有憲法訴訟法是隔4天就送件,選罷法拖了35天才送、財政收支劃分法更是拖了47天至今都未送達,這樣的狀況可能才比較符合所謂「拖延」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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