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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 中央社

覆議核管法?政院:收到三讀條文後審慎研議內容

立法院會日前三讀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延長核電機組運轉年限最長20年,外界關注政院是否提出覆議。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表示,待收到三讀條文,將審慎研議內容。

立法院會13日三讀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延長核電機組運轉年限最長20年,行政院當時指出,修法無涉核三廠2號機,也無相關延役評估規劃。

至於政院是否會針對核管法提出覆議,李慧芝主持行政院會後記者會重申,確保核能發電機組的安全,是國家對民眾最基本的責任,單純修法並無法保證核安,待行政院收到三讀法案條文後將審慎研議內容。

經濟部能源署電力組長夏峪泉指出,核三廠2號機5月17日屆期後,今年一共會有4部大型燃氣機組,總裝置容量達480萬瓩補上,供電無虞。至於重啟核電機組條件,雖然修法已經通過,但仍須待主管機關修訂子法及相關核安檢查要求,且也涉及經費跟期程等事項。

他也強調,核能政策一定要在「核安無虞」、「核廢有解」,以及「社會共識」情況下才能進行。

此外,立法院會日前三讀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新增「4+1」放假日,外界關注政院是否也考量提出覆議。李慧芝解釋,行政院長卓榮泰已多次說明,條文並無違憲,政府將致力面對條文公布後必須做的實質調整,以及對產業的影響。

至於民進黨團今天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還有財劃法聲請釋憲,李慧芝說,卓榮泰已經說明,為捍衛憲政機關尊嚴,政院將提出釋憲,目前已蒐集完各部會意見,進行相關行政流程,後續會依據訴訟策略考量,儘速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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