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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 中央社

政院:總預算與財劃法修正有重大瑕疵 已聲請釋憲

行政院表示,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修正通過的財政收支劃分法,在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中有重大且明顯瑕疵,毀棄依憲法民主原則建立的責任政治體制,因此行政院今天依法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

立法院會3月12日否決行政院所提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總統賴清德於3月21日公布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條文。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天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法表示,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修正公布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第2項、第16條之1第3項與第30條第3項等規定,考量兩案在預算審議及立法程序中有重大且明顯的瑕疵,進而毀棄依憲法民主原則所建立的責任政治體制,甚至妨礙法定機關正常運作及延宕機關本應如期履行的法定職責,並違背權力分立原則等憲法要求,因此行政院今天依法向憲法法庭提起憲法訴訟,聲請釋憲。

李慧芝表示,卓榮泰強調行政院這次提出憲法訴訟目的,在於透過憲法法庭審理與裁判捍衛憲政體制,確保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得以維持,並保障國家機關運作正常與國家體制永續發展。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5月15日已針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財劃法修正條文,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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