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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 中央社

司法院:現階段不贊同法庭活動公開播送 盼暫緩修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公聽會,討論透過立法採行法庭活動公開播送的必要性等議題。司法院表示,基於維護公正審判、確保訴訟參與人權益,現階段無法贊同法庭活動公開播送,並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建請立法院暫緩審議相關修法提案。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等多個民間團體9日表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將攸關法庭直播的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逕付二讀,雖然法庭公開播送固有助於強化司法公開透明,但考量這次修法程序草率、立法品質欠周詳等情況下,呼籲暫緩審議。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舉行法院組織法有關司法公開透明修正立法的探討公聽會,討論提綱包括,關於死刑判決評議簿保存期限修正立法的探討、司法公開透明相關立法修正立法的探討,例如立法採行法庭活動公開播送的必要性等議題。

司法院所提書面報告表示,目前現行法上,已有足以達到監督司法審判的各項有效機制,符合法治國公開透明審理的要求。法庭活動公開播送並非司法公開透明的唯一手段,也不是主要方式,參考與台灣司法制度相近的日本、德國及法國等國,均未開放審理過程公開播送,美國聯邦法院對刑事案件仍一律禁止公開播送,但從未有指摘這些國家的司法欠缺公開透明。

至於採行法庭活動公開播送,對訴訟的公平審判及真實發現會產生何種影響,司法院認為,這將有礙真實發現、助長民粹式審判,也徒增程序紛爭而延滯訴訟。

作為法院組織法主責機關的司法院說,法庭活動公開播送議題已經討論多年,最近是於2017年的司改國是會議分組決議由司法院針對事實審研議法庭直播的範圍與條件。

司法院表示,自2017年至2018年間,密集展開委託學者進行專題研究及召開公聽會、組成法規諮詢會議,成員涵蓋審檢辯及專家學者等焦點團體,經廣泛並深入研議後,考量開放事實審公播爭議過大,各方無法形成利大於弊的共識,尤其對於妨害司法公正審判的疑慮難以消除,故未貿然採行。

司法院指出,時至今日,此議題仍舊無法形成共識,尤其是作為訴訟程序主要參與者的「院檢辯」幾乎一致採取反對立場,法律專家學者、鑑定人團體、司法改革團體也表達反對、暫緩研議或保留的立場。

司法院表示,美國聯邦法院在1988年起就開始研議法庭活動公開播送,經過長期試辦,認為弊大於利且無法形成共識,目前聯邦法院刑事案件仍全面禁止法庭活動公開播送,司法院基於維護公正審判、確保每名訴訟參與人的權益,並基於上述理由,現階段無法贊同法庭活動公開播送,並對倉促立法表達深切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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