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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 中央社

內政部同意社子島展延開發期限 籲北市續與地方溝通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天審議「變更台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社子島自救會呼籲駁回展延。國土署表示,在合於法令規定原則下,同意再展延開發期限3年,請台北市府就歷次會議決議持續與地方溝通。

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今天開會審議「變更台北市士林社子島地區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延長開發期限) 。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副執行長許博任透過新聞稿指出,民國109年北市府都委會通過的社子島細部計畫審定版,其中規劃的公共設施用地竟然比內政部通過的主要計畫多出近25公頃,也由於細部計畫的公共設施用地過高,導致日前內政部通過的社子島區段徵收範圍與抵價地比例案,抵價地比率不足40%,明確違反土地徵收條例關於區段徵收抵價地比率不得低於40%的規定。

許博任質疑,這是前所未聞的離譜瑕疵,社子島主要計畫通過已超過7年,北市府至今還無法擬定出合法、可行的細部計畫,內政部不得同意主要計畫展延,撤回區段徵收範圍與抵價地比率同意,命北市府重新檢討社子島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

社子島自救會發言人李華萍也說,強烈反對市府試圖展延已被法院判定違法的開發主計畫;無法執行且違法的生態社子島案已討論10年,且環評已遭法院撤銷,依法不得繼續,更無展延空間,呼籲委員會駁回展延案,終止違法程序。

國土署傍晚透過新聞稿回應,台北市政府去年2月已針對本案向內政部提出展延申請,並於本次會議說明辦理過程、延宕原因,以及後續預期辦理期程,經委員充分討論後,考量市府施政需要及土地所有權人、居民權益,在合於法令規定原則下,同意再展延開發期限3年。

國土署說明,此外,今天只就展延程序進行討論,決議若涉及實質計畫內容調整,包括防洪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及土地徵收審議等部分,應依都市計畫相關程序再提請審議。

國土署表示,本案在民國107年6月26日審議至今已滿7年,請台北市政府就歷次會議決議,持續與地方進行充分溝通,以利社子島都市計畫推動,務實解決當地防洪需求、整體空間規劃及公共建設缺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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