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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4 | 中央社

拚激勵留用人才 試院調升中央四級機關主管職等

考試院會近期審議通過,調升中央四級機關的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職等,像是衛福部所屬老人之家等社政機構的科長,原本上限列薦任第8職等,調整為薦任第8至第9職等;約有95個機關相關職務可調整,有助於激勵及留用人才。

考試院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中央政府部會所屬的三級機關,法定業務範圍相當複雜,且為提供各地方公共服務,設置所屬的四級機關,作為負責執行部會及直屬三級機關業務,並與地方政府溝通協調,對部會業務推動扮演第一線角色,對民眾權益也有相當影響。因此這些中央四級機關的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所應負有的職責程度,已經比以往重。

考試院說明,對於中央三級署局所屬的中央四級機關的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職務列等通案調整案,已經先在今年5月8日考試院會議審議通過,且多數機關已在8月1日生效,預計有54個機關的相關職務可調整;例如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分署、交通部觀光署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機關。

考試院表示,這次則是再就中央三級非署局及部分署局所屬的中央四級機關的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職務,上限列薦任第8職等者,通案性調整為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預計將有41個機關相關職務可進行調整,像是保訓會所屬、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衛福部所屬老人之家與兒童之家等13家社政機構等,擬於民國115年2月1日生效。

考試院說,本案後續將由銓敘部以通函方式,知會相關主管機關,請機關以修正編制表方式辦理,待完成修編程序後,相關一級業務(派出)單位主管的職務列等就能調高到上限薦任第9職等,以合理反映所負職責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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