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清潔工打掃撿哀鳳暗槓已有 一時貪念慘罰13000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擔任清潔工的女子阿嬌(化名),去年6月間在社區大廳女廁撿到一支iPhone 12 Pro Max手機,結果她未告知大廳警衛也沒報警,下班後直接到通訊行詢問是否可以幫手機解鎖,1個月後,該手機的定位卻出現在中國廣東省,警方循嫌找到阿嬌,但她否認拿走手機,不過新竹地院法官不採信,依侵占遺失物,判處她罰金1萬3000元,得易服勞役13日。
判決指出,去年6月8日上午,阿嬌在一棟社區大樓女廁收拾垃圾時,撿到一支民眾遺失的iPhone 12 Pro Max,她竟一時起了貪念占為己有;民眾離開廁所後發現手機沒拿,立刻返回尋找,但手機已經不見,遂報警處理。
警方事後根據該手機的定位資料,發現事發當日下午5點以前,定位都在該棟社區,5點以後則出現在新竹一間通訊行,晚間9點又在在一棟民宅內,更怪的是,1個月之後,定位卻出現在中國廣東省。
警方循線找到阿嬌後,她否認犯行,強調自己沒拿走手機。但根據監視器畫面,從民眾離開廁所再返回尋找的過程,中間只有阿嬌曾經進入廁所,新竹該間通訊行老闆也證稱,阿嬌在案發當天確實有上門詢問iPhone的解鎖問題,但她並未帶手機入店。
阿嬌對此辯稱,是她2年前撿到1支iPhone 8,想知道還能不能使用,才會前往通訊行詢問。不過她的說法顯然不被法官認同,法官審理後發現,阿嬌當天下班後,先返回住處再前往通訊行,如果她真的要詢問手機問題,為何不帶上手機直接讓通訊行檢查就好,此舉顯然有違常情。
此外,阿嬌聲稱是在2年前撿到手機,既然已經持有2年,為什麼又突然想要維修,而且詢問的時間、地點剛好跟民眾遺失的手機定位時間、地點一致。
法官最終未採信阿嬌說詞,認定她侵占民眾遺落的手機,考量到她始終否認犯行,也無悔意,且未與民眾達成調解,於是依侵占遺失物罪,判處她罰金1萬3000元,得易服勞役13日,全案仍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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