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學弟喝醉找學姐「借住一宿」 台南女大生遭輪流性侵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女大生小圓(化名)5年前與學弟一行人唱歌,結束後又與其中2名學弟大強、小強(化名)回到小圓租屋處繼續飲酒,沒想到竟遭2人輪流性侵,小圓事後崩潰提告。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2名學弟犯後已經認錯,又分別以35萬元與小圓和解,因此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圓在5年前在台南某大學就讀,認識了大強、小強,某次眾學弟相約唱歌,並打電話找小圓一起,等到歌唱結束後,小圓又與大強、小強,以及另一名男同學相約回到小圓租屋處續攤,一行4人於是去買了滷味、威士忌等。
喝酒過程中,大強先開口詢問小圓,是否能夠借住一天,小圓心想租屋處有沙發,於是答應,結果小強此時也出聲表示也要借住,小圓未拒絕,與2人約定一人睡沙發、一人睡地板。
後來同行的男同學先離開,此時小圓已經開始頭暈酒醉,便打算上完廁所後回床上睡覺,但她發現大強已經躺在她的床上,且似乎已經睡著,過沒多久,小強也躺在她床上,她因為無力挪動2人,便躺在2人中間睡覺。
結果小圓半睡半醒間,感覺隱私部位遭大強觸碰,她下意識馬上反抗,成功阻止惡行,但因為喝太多頭暈,過沒多久又睡著,大強見狀又伸出狼爪,憑藉自身體型、力氣上的優勢,強行侵犯小圓得逞,而小強則在旁邊目睹全程,未出手制止。
小圓被大強侵犯後,因為頭暈再度睡著,沒想到隔沒多久,小強竟也企圖侵犯她,於是便開始掙扎,並且極力拒絕,但還是遭小強性侵。而小圓因為連續遭2度侵犯後陷入昏睡。後來在朋友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2人事後被起訴,台南地院一審依照強制性交罪,各判2人3年6個月有期徒刑,2人不服、提起上訴。而台南高分院審理後認為,2人犯案後坦承犯行、終知悔悟,並且分別以35萬元,與小圓達成和解,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並須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照片來源:翻攝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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