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教師考核辦法修訂 全教產:老師動輒得咎、獎勵機制虛設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教育部10月起召開教師考核辦法諮詢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今(7)日表示,擔憂基層教師懲處過嚴,卻難得到應有的獎勵,將造成老師動輒得咎、獎勵機制虛設的情形。
全教產說明,教育部自10月4日起將連續數週緊鑼密鼓召開「研修『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諮詢會議」,正朝讓基層教師更容易被記過記申誡的方向前進,基層教師馬上反應現在教學現場的老師一不小心就可能被懲處記申誡或記過。
基層教師指出,易被懲處,卻沒聽過有老師因為教學優良、課業編排得當、認真評量、熱心負責對學生的輔導管教、擔任導師有效進行品格教育等,而被記嘉獎記功,簡直就是「有功無賞、弄破要賠」的境界。
全教產表示,值得一提的是台中市教育局於106年10月26日以中市教高字第1060096542號函明白表示:高中職教師獎懲案件,除大功(過)以上獎懲案件需報局核定外,餘均可由學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自行核定,無敘獎額度限制。
因此,學校得自行訂定獎懲標準,經教師成績考核會通過後實施。但全教產指出,也就是說台中市的高中職教師記功或記嘉獎可由學校自行核定,可是國中小教師有嗎?答案是沒有。
全教產說,這樣的彈性政策並未適用於國中小教師,導致基層教師難以獲得應有嘉獎;誠如許多基層教師所反應現在教學現場的老師稍有不慎即可能受懲處,除非教師有幫教育局、教育部立下汗馬功勞,否則「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有關教師獎勵部分,早就有名無實多年了。
根據現行的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教師若在課程研發、教學創新、學生輔導、品格教育等方面表現優異,可獲得嘉獎。然而,全教產指出,有基層教師表示,教書20多年除非幫縣市政府部門打雜、承辦活動、當免費工作人員,或擔任「立法委員等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才會被記嘉獎;從沒聽說過有老師可因教學優良、課業編排得當、認真評量、熱心負責對學生輔導管教、擔任導師有效進行品格教育等而被記嘉獎的。
全教產建議,主管機關應開放學校自行核定敘獎,讓「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有關教師獎勵的部分,勿徒負虛名,應切實推動教師獎勵制度的落實。
照片來源:Dall E3、全教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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