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新婚隔年偷吃部隊女同袍 妻子坐月子小三在墮胎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現役軍人小邱(化名)與妻子小美(化名)新婚不久後,就被發現他與軍中女同袍小芳(化名)婚外情,小邱甚至還在小美坐月子期間,讓小芳為他墮胎第2次,小美痛心提出離婚,並將小邱與小芳告上法院,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認為小邱和小芳侵害小美配偶權,應連帶賠償45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邱與小美在2022年12月中結婚,但翌年小美就發現小邱行蹤詭異,並從小邱手機中發現,他和軍中女同袍小芳交往,小芳甚至為他墮胎2次,第2次墮胎時間還是小美在坐月子的期間,小美為此備受打擊崩潰,和小邱在今年8月離婚後,對小邱及小芳提告求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邱和小芳都否認婚外情,表示2人間的對話曾提及「不正當情感」,但並未提到曾發生性行為,且小邱與小美離婚後,必須負擔小孩每月撫養費1萬5千元,小美的請求賠償金額過高;另根據小美和小芳的對話,小美已同意不再追究此事,所以2人主張小美求償的金額應扣掉小芳的部分。
但小美提出證據駁斥,小芳曾傳LINE表示「本人過往遭小邱欺瞞而致侵害小美身為配偶權利」,並承諾不再和小邱往來,否則就要賠50萬元,希望小美不要提告,而小邱也傳訊給小美表示「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即使我想談也沒有餘地?」、「求償100萬能談嗎」等內容。
法官認為,小邱和小芳都承認外遇,而在小美和小芳的對話中,小美僅表示小邱已自願報退,不希望這件事影響到小邱退伍,也不願小芳受到機關懲處,但不代表她要原諒小芳,所以小芳仍要賠償,法官審酌小邱與小芳在軍中服役,年薪各約98萬、70萬,判2人侵害配偶權,要連帶賠償45萬元給小美,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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