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自稱遭家暴離家出走 偷吃2男被發現下場悽慘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中醫師阿德(化名)和妻子小芬(化名)去年6月間起衝突,結果小芬隨即搬離住處,同時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再對阿德提出離婚,孰料雙方才分居不久,阿德卻意外發現小芬和2名男子有曖昧,不僅與1名姦夫當眾摟抱、同抽一支菸,還和另一名姦夫到摩鐵,阿德怒將阿芬及2名姦夫告上法院,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判定3人侵害配偶權,小芬和2名姦夫皆要連帶賠償阿德各10萬元、30萬元。
阿德在判決書中主張,小芬在去年6月起,身上出現多處瘀青,他詢問後,小芬僅說是因為按摩和刮痧導致,但同年10月,小芬逕自搬離住處,並將小孩帶走,還聲稱遭他家暴,並至法院申請保護令。
阿德後經友人告知,小芬和其他男子來往親密,他開始懷疑小芬偷吃,經查證後,發現妻子分別和男子阿東、阿明(皆化名)有親密互動甚至到摩鐵激戰,讓他相當崩潰。
阿德表示,去年12月時,小芬就多次開車出入阿東位在台中市崇德路的社區住處,直到深夜都未離去,今年1月至3月,又4度開車與阿東出入摩鐵,2人走路還會親密勾手。同一時期,小芬又和阿明多次出入酒吧,席間2人還會搭肩樓抱,步出酒吧後,阿明也會將雙手搭在小芬肩上,或將她擁入懷中,小芬還熱情回抱。
全案審理時,小芬、阿東、阿明都否認有姦情,小芬表示她遭家暴離家後,阿德就更換家中門鎖,也不回她訊息,2人之間無幸福圓滿可言,她難以侵害阿德配偶權。
不過法官認為,人妻和阿東4度上摩鐵,如果只是一般朋友聊天,大可選擇咖啡廳等場所,不需要花費1000至1300元做長時間的深度交談,可見2人有發展親密關係的意思。
而阿明和小芬也是多年好友,明知道小芬才剛和阿德分居,當時正進行離婚訴訟,尚處於婚姻關係,卻仍深夜與她聚會、摟抱、共抽一支菸,任憑彼此唾液交流,舉止形同情侶,就算2人身在公共場所,僅代表2人不顧忌他人眼光,同樣侵害配偶權。
法官審酌小芬為電子商務公司負責人,阿東無業,由兄姊、投資等收入供應生活,阿明則任職塑膠工廠,月薪約4萬,另擔任其他公司獨資股東,最終決判小芬、阿東要連帶賠償阿德50萬,小芬和阿明要連帶賠償10萬元,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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