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有錢也會先還朋友債款 管收後一夜籌款繳百萬稅款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年近4旬的林姓男子,因滯納民國111年度,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等稅,約450萬元,去年10月間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執行。新北分署表示,行政執行官雖然通知他,今年12月25日到場調查金流並及勸諭他趕快繳納稅款,但林男卻堅不提出合理清償方案,甚至直接表示,「如果有收入也會先清償朋友欠款」。直到當天聲請法院裁定管收,他在管收所度過聖誕節後,隔天即由友人籌款到場繳納部分欠稅,約新台幣100萬元,餘款辦理分期繳納後獲釋。
新北分署表示,設籍新北市板橋區的林姓男子,於111年間出售持有2年的房屋及土地,因未依規定辦理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申報,被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追課111年度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290餘萬元,並裁處140餘萬元罰鍰,去年10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新北分署執行銀行存款及薪資債權,共徵起25萬餘元,還欠下約450萬元稅款。行政執行官也調查發現,林男於111年間曾出售不動產,取得價金結餘款900餘萬元,匯入銀行存款帳戶後,就分次轉匯給他人或提領出現金。而且於111年12月間,收到國稅局調查函後,又陸續將多家銀行存款,分次透過自動提款機(ATM)及臨櫃方式,單筆提領數萬元至20餘萬元不等現金,合計約170萬元。
新北分署指出,行政執行官通知林男,今年5月間到場報告資金流向。但他則解釋,匯款的70萬元,是投資虛擬貨幣被詐騙;其餘匯款給親友的300餘萬元,是為了清償借款;至於提領現金240萬元,是為了清償銀行貸款;而提領現金300萬元,則是交給友人賺取利息,但多未能舉證以證實他的說詞。
行政執行官再通知林男,今年12月25日到場繳納欠稅及報告財產狀況。他竟又表示,之前透過ATM及臨櫃提領現金,是用來支付日常生活費及清償友人債務,他自己已遭公司資遣,沒有能力一次繳清或辦理分期繳納,甚至直接嗆行政執行官,還欠朋友200餘萬元,「如果有收入也會先清償朋友欠款」。
新北分署表示,行政執行官認定林男,明顯有履行義務可能,卻不履行,而且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執行財產的情形,又無視於稅捐債權,應優先於普通債權清償規定,當場諭知暫時留置,將聲請法院管收。這時,林男還一臉疑惑的反問,「什麼是管收?」執行官簡略說明後,林男表情一愣,隨即遭解送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裁定管收。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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