腿控碩士男 泳池犯案露餡手機驚見大量「女性腿照」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特別迷戀女性小腿,多次前往游泳池偷拍女客,他去年潛入泳池淋浴間欲偷拍一名女客時,結果被當場逮到,經警察搜扣楊男手機、電腦,發現裡面存有在游泳池拍攝的大量不知名女客裸露影像,全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將楊男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9月8日下午,楊男到游泳池游泳時,見女客小美(化名)游泳完欲到淋浴間準備盥洗,竟尾隨潛入淋浴間,並躲在小美的隔壁間,然後拿著手機緊貼隔間下方縫隙,打算拍攝他的淋浴畫面,結果小美察覺有拍攝鏡頭,連衣服都還沒穿,就衝出淋浴間打開隔壁的門,大喊「救命」,並將楊男從淋浴間揪出,楊男當下驚慌,不顧小美和現場員工攔阻,倉皇騎車逃離泳池。
警方獲報後,循線逮捕楊男,並查扣楊男手機和電腦,赫然在楊男手機中發現大量女性裸體照片,電腦也存檔許多穿著泳裝的女性下半身,以及腿部照片,楊男坦承,他很迷戀「女性小腿」,不過照片中拍攝的人都是女友或網友,拍攝地點都是同一個游泳池。
全案審理時,楊男又改口辯稱,他到女廁盥洗室,是為了找吹風機,因為聽到最後一間有水聲,想靠近一點詢問裡面的人有沒有拿走吹風機,完全沒有拍攝小美。
但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手上的照片為他在相同犯罪地點拍攝女性泳客的畫面,從楊男的癖好和慣用手法中,可以佐證楊男犯下本案,何況吹風機放在置物櫃,淋浴間並無插座可供使用吹風機,楊男作為碩士學歷的成年人,如果真的要找吹風機,不可能會到女廁尋找,可見他在小美隔壁淋浴間埋伏想偷拍,最終依楊男犯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未遂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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