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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 匯流新聞網

中午來開匯/稱檢廉辦柯文哲案偵查大公開 司改會江榮祥點名法務部責無旁貸


中午來開匯/稱檢廉辦柯文哲案偵查大公開 司改會江榮祥點名法務部責無旁貸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映儒/台北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弊案遭羈押禁見中,而台北地檢署偵辦該案過程不斷被詬病疑似「偵查大公開」;對此,司改會常務執行委員江榮祥、法律政策部主任呂政諺今(21)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江榮祥表示,檢警常互推責任,洩密問題屢見不鮮,但在柯文哲案屬於廉政案件,法務部對於檢廉違反偵查不公開責無旁貸。


江榮祥指出,偵查不公開主要是為了拘束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以及偵查程序中,這些人依法執行職務,如果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知悉部分資訊,不得公開與揭露,「偵查不公開就是要拘束這些人」。


江榮祥續指,若檢警涉嫌違反偵查不公開,之前發生的案例都非常弔詭,檢警的主管機關會相互卸責,警察歸內政部管,而檢察官雖然獨立,但檢察署仍歸法務部管轄;他也說,當違反偵查不公開,法務部的調查報告會推給警察,內政部則會稱非警察洩露,互相推諉。


江榮祥表示,柯文哲案則是廉政案件,無論是廉政署、調查局還是北檢,都還是歸在法務部系統之下,因此在該案所發生違反偵查不公開的現象,法務部責無旁貸,不可以再推給內政部或警政署。


江榮祥也分享,自己在執業律師過程中,曾看過很多檢警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案例。他舉例,2020年新店曾發生隨機殺人案,行兇過程影像被洩露,當時就被推測可能是警察洩露,時任警政署副署長劉柏良還有公開宣示要朝向洩密罪偵辦,但到目前為止也是不了了之。


「目前偵查不公開的實務操作,已變成傾向追究律師、辯護人的責任。」江榮祥表示,《刑事訴訟法》第150條,審判中的法官如果要搜索時,律師可以在場,但該法條現在被操作成「偵查中律師不能在場」,因為律師若在場可能會妨礙迅速、即時的實事偵查,足以影響檢察官發現真實,有損偵查不公開。


江榮祥批評,目前實務操作已變成預設律師在場就會破壞偵查不公開,直接把保障人民的被告訴訟權,轉為專門追究律師的責任,結果檢警卻不會檢討自己違反偵查不公開。


江榮祥提到,檢察機關、法務部都不停強調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但這與民間的觀感落差很大,法務部應該正視解決。他也特別提到,《國民法官法》已經開始施行了,如果不解決偵查大公開的問題,有些國民法官參審的案件,就可能在起訴前有被輿論污染的狀況,這也會讓起訴後,若讓國民法官參審,公正性就會受到質疑,長期下來就會影響到司法信賴。


至於外界也會質疑檢警與媒體恐有共生關係,江榮祥則認為,從司改會的角度來看,他還是要呼籲任何人都不能洩漏偵辦進度與案情,或是傳遞假消息、散播輿論去誤導干擾或介入司法;他強調,任何人包含媒體如果發現有人侵犯到檢察獨立,破壞偵查不公開,則應該積極揭露,追究這些人的責任。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影音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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